[問題] 風險評估程序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最想忘的最難忘)時間15年前 (2011/08/06 10:10),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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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公報第四十三號第三十二條 查核人員為獲取用以辨認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資訊 ,應執行風險評估之程序如下: 1.查詢受查者管理階層、治理單位及其他適當人員,以瞭解治理 單位如何監督管理階層對舞弊風險之辨認與因應,及相關用以 降低該等風險之內部控制。 2.考量可能造成舞弊之風險因子是否存在。 3.考量執行分析性複核所發現之任何不尋常及非預期之關係。 4.考量其他有助於辨認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資訊。 審計公報第四十八號第五條(民國101年1月1日實施) 風險評估程序應包括下列事項: 1.查詢受查者管理階層及受查者其他人員。所稱受查者其他人員 係指依查核人員判斷可能知悉有助於辨認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相關資訊之人員。 2.分析性程序。 3.觀察及檢察。 在這兩號公報中所提到的風險評估程序略有異同 假如在考試中出題應該以哪個作為答案 還是說因為第四十九號公報並未提及實施後 第四十三號公報有關風險評估程序之內容不再適用 所以都寫進去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90.32

08/06 10:25, , 1F
審計範圍要寫大的 48號包含舞弊跟錯誤 要寫48號
08/06 10:25, 1F

08/06 10:30, , 2F
我也想過這問題,之前跟板友討論過後都覺得應該寫48號
08/06 10:30, 2F

08/06 13:28, , 3F
謝謝你們的回答^^
08/06 13:28, 3F
※ 編輯: puwo 來自: 42.72.90.32 (08/06 15:58)

08/06 15:59, , 4F
筆誤~~應該是48才對~~全部修改為48號
08/06 15:59, 4F
文章代碼(AID): #1EFAAR7V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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