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高會觀念
辨認收購者之考量因素
創設合併
若新設公司採發行權益證券完成合併
必須就參與合併之消滅公司中,辨認出一家公司為收購者
問題是這樣子
乙--甲公司概括承受乙公司全部之權利義務-->甲公司(新設)<--丙(同乙)
所以現在乙丙為消滅公司
Q1:如果甲是利用發行權益證券給予乙丙公司之股東
之後甲再發行權益證券合併丁
這時候要辨認乙丙誰才是收購者嘛?
Q2:如果甲當初是用移轉現金等給乙丙公司之股東
那之後甲發行權益證券併購丁
那甲就是收購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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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2:3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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