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折舊的暫時性差異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Steven)時間13年前 (2013/01/30 13:54),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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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關於折舊產生的暫時性差異,以後年度假設會產生DTA跟DTL,這樣作分錄是要分開寫嗎? 因為假設我不將往後年度攤開來計算差異,直接從今年跟以前年度產生的暫時性差異來看的話,只會出現淨額,那這樣該如何作答好呢?(假設所得稅率每年相同) 例如使用帳上使用直線法,報稅使用年數合計法就會有這種情形 ps. 郝強老師教法是分開,但林蕙真老師的書是合併,我們學校也是教合併, 我個人認為不是同一會計科目產生的差異不能寫淨額就好嗎?煩請開導小弟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9.2

01/30 14:23, , 1F
我也想問這個!是稅率相同時可合併嗎?!
01/30 14:23, 1F

01/30 14:42, , 2F
ias12是從會計的帳面價值跟課稅基礎來決定未來是否有可減
01/30 14:42, 2F

01/30 14:43, , 3F
除或應課稅金額,在你的例子下,BV會大於課稅基礎,故未來
01/30 14:43, 3F

01/30 14:43, , 4F
會產生應課稅金額,乘上各迴轉年度的稅率,是會產生DTL
01/30 14:43, 4F

01/30 14:44, , 5F
比較類似你所提到淨額的概念
01/30 14:44, 5F

01/30 15:13, , 6F
前陣子有人問過同樣問題,但就如樓上所沿,比較帳面金額
01/30 15:13, 6F
文章代碼(AID): #1H2BMVI5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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