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公司法修法建言fb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conk)時間9年前 (2017/01/02 17:5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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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FAuio4 版主的話   此次公司法大翻修,民間公司法全盤修法修正委員會(以下簡稱 翻修委員會)的委員們的確辛勞備至,用心良苦!公司法全盤翻修, 影響基於對國家、社會甚鉅!且二百多個相關法規必須隨之修改, 例如證券交易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企業併購法……,甚至民法「 法人」的專節都受影響,可謂是牽一髮而動全身!本社群成立之宗 旨在於提供流平台,對於翻修委員會的建議,邀請各界發表意見。 秉於理論與實務必須兼具的基本理念,對翻修委員會的全盤翻修主 張,作「愛之深,責之切」的檢視,無可避免。   本社群由1988年入台大法律研究所博士班的兩位同窗吳光明及 陳連順(同為王澤鑑教授門生)發起。兩人各在公司法、證券交易法 教學二十年以上,並各有十三版以上的相關著作。希望關切公司法 修法的各方賢達多提建言。只要是真心話,無不歡迎。秉於奮鬥的 法律人信念,也基於專業,法律論述若不能為一般的非法律人所可 輕易理解,多請見諒! 版主吳光明(學經歷、著作,請上谷歌搜索)對翻修委員會的初次建 言是:由於我們的法律文化、工作環境,守法習慣等,與美國不同 。改革是循序漸進,需要配合我國國情。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還 需要法院判決作為印證,才發生效力。我們大陸法系國家,法律條 文中任何一個文字,都影響法院判決。全盤移植英美法系國家的公 司法,如思慮有所未週,恐弄巧成拙!因此,涉及不同法系,以及 不同法律文化,如此鉅大變革,有些公司法理論與實務運作上本來 就沒問題者,應漸進修法為佳。所以我們認為法律學者專家以及實 務人員,甚至社會大眾,都應有發表意見的機會。我們決定FB成立 「公司法修法建言粉絲團」,爭取公司法大修時,應多做溝通,讓 我們有發言機會,事緩則圓。 歡迎各方賢達加入本社群! 版主 吳光明 陳連順 于2017年元旦 另: 預計於民國106年1月中旬前,舉辦北部、中部及南部三場次,中部 及南部場次,將另為通知外;北部場次之時、地及議題如下: (一)時間:民國106年1月5日(四)下午13:30~16:30。 (二)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室(臺北市徐州路2號)。 (三)議題:本會預將針對「適用法系」、「登記制度」、「大小分流      」、「關係企業」及「公司秘書」…等等大項,解析修法      委員會之建議,提出可能潛在問題,經由公聽會建議,彙      整報請行政及立法機關卓鑒參採。 -- Albert Einstein: The most powerful force in the universe is compound interes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93.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83350794.A.9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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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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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QYCAce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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