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很基礎的會計問題 關於借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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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借方與貸方在會計上就是所謂的借貸法則。. 他是一種記帳的方法,規定那哪些科目"增加"與"減少"的入帳方法。. 請不要以為借(debit)或是貸(credit)是得到與失去的意思,把他想像成記帳的方法會. 比較好理解。. ex. 收到現金=得到現金===>記到借方. 認列收入=得到收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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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科目性質而分,資產=負債+股東權益. 資產增加在借方,負債增加在貸方,股東權益增加在貸方,減少則反之. 借貸方只是一個平衡而已,所以資產負債表叫B/S。. 口袋現金增加(資產)=跟人借錢(負債) 或是 收入增加(股東權益). 不是我失去負債,是我拿了不是我的錢,所以是我增加負債. 不是我得到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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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預收一年期租金$30,000 期末的處理為:. (一)在應計基礎下(先實後虛法). 8/1{現金 30,000. 預收租金 30,000. 12/31調整分錄 {預收租金 12,500. 租金收入 12,500. 30,000*5/12= 12,500. (二)在聯合基礎下(先虛後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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