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大論文造假風暴 副校長:提供登機證還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ASE)時間9年前 (2017/03/18 13:11), 編輯推噓4(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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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 : 台大論文造假風暴 副校長:提供登機證還是沒人信 原文出處 : https://goo.gl/q3S26v 台大今早召開校務會議,學術副校長郭大維報告台大學術倫理案,他痛責外界對台大的質 疑聲音非常不對,強調他很遺憾,外界有很多聲音試圖要干擾台大的調查小組成員,包括 他本人也被攻擊,對於所謂的密會指控,他為洗清對他的抹黑,甚至提供了登機證,但還 是沒有人要相信他,所以他今天帶了護照,要出示進入墨西哥的入境章,轉機美國的紀錄 ,以證明被控密會的時間,他根本不在國內,「大家不會覺得章也是我自己蓋的吧!」 被解聘的台大教授郭明良論文造假案越演越烈,同案遭解聘並停權5年的教授張正琪,3月 14日再出面指控,指台大校方意圖「摸頭」,校長楊泮池找當事人及副校長郭大維、主任 秘書林達德等人密會;郭大維當天即出示登機證,表明他不在台灣,駁斥張正琪指控不實 。 郭大維表示,台大教評會委員有11位院長及22位推選委員,只有他和教務長是校方代表, 總共花了8小時討論,是非常慎重的,討論到校長部分,他和教務長全部迴避,由其他教 授暫代,很不幸調查一直受到非常多的干擾,對所有調查委員感到很大的歉意,有人(被 剝奪教授資格的前台大教授張正琪)離開台大還不斷攻擊,企圖影響台大調查以及教育部 、科技部及社會大眾,這是非常非常不對。雖然台大調查符合教育部的時限,但仍受到很 多譴責。 郭大維指出,院級調查委員名單不能公開,不能公開又怎麼能公諸於世?希望公開調查報 告,讓社會大眾來檢視,台大特別委員會主要調查對象是校長楊泮池,調查重點包括楊泮 池在相關論文中,是否足以列為共同作者?如列共同作者,是否需要為論文中的錯誤負責 ?是否需要因此事請辭台大校長? 郭大維重申調查結果,楊泮池不須為錯誤負責,也不須請辭台大校長,但台大仍應該深刻 反省,畢竟有台大同仁發生這樣的事情,不過,去年底台大調查結果沒有出來,被批評太 慢,後來調查結果出來又被批評太快,這是非常荒謬的事,美國至少要花12月到18月調查 ,但台大在很大壓力下,院級調查委員會的委員都放下很多工作、在做這些調查。 醫學院院長張上淳接續說明,此案涉及兩個系所,增加委員人數到9人,包括校內外委員 ,但院級不適合調查楊泮池部分,校級成立特別委員會之後,即把資料校給特別委員會, 調查不是自己關起門來做,但也因為有很多校外委員,期間用電子郵件溝通,經交叉比對 資料、當事人書面說明等,院級調查報告認定,重覆多次的疏失很難被認為是無心之過。 當郭大維和張上淳在向全校的校務會議代表報告學倫案時,一旁的楊泮池很淡定,臉色沒 有凝重或異常。 另,行政副校長張慶瑞表示,為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校方正設計機制及方法,農曆年前 請各院推派教師參與工作小組,預計今年6月把整體規劃案送入校務會議,台大將成立「 誠信與倫理辦公室」,希望能做出整體性、無上限的防制方法。 備註 : 一個女人可以惹怒一群人,這女的還真不是好惹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9.58.138.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89813901.A.C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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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為錯誤負責的人,為什麼有資格足以列為共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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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3:27, , 2F
明顯有不當掛名的違反學術倫理之事實,但結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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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提供的應該是台灣的入境紀錄吧 他機票塗掉名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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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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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人很高興讓違反學術倫理的人當校長做為全校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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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3:28, , 6F
台大此次藉由裁決校長不必辭職,明白鼓勵全體台大人浮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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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3:29, , 7F
掛名,但凡並非實際參與研究而只是浮濫掛名出事,台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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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3:30, , 8F
支持:「不須為錯誤負責,也不須請辭台大」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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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3:31, , 9F
台大當局期許台大人多多浮濫掛名,衝論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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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4:40, , 10F
懷疑咧? 信任 要自己努力贏取的 別人無義務給予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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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台大案一系列狀況下來 憑啥"要求"外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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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4:43, , 12F
喊啥高標準啦 依照國際慣例啦 外界就有"義務"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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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做出來是怎樣? 最基本的利益迴避原則 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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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事件的時候就沒有好好遵守 非搞到外界喧騰才不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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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做 這樣還好意思怪外界後來以各種懷疑態度放大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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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的各種作為? 要講國際標準? 美國雖被風傳以信任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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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做處事標準 但是! 如果個人做為已經失去誠信 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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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贏回外界的誠信 很!困!難! 而且要付出相當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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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4:48, , 19F
台大案扯到現在處境 國人也不禁"哽咽"道 好好一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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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先地位的大學 主事團體怎麼把台大信譽搞到如斯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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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4:49, , 21F
國人也很傷心 也很不甘願 而且很憤怒 因為國人還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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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給這些個人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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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5:11, , 23F
現在結果是 楊貢獻不足 所以造假算不到楊頭上 就是不當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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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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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說不定更晚回台灣,出示登機證是為了瞞老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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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是CCC就說記錯了就好了,竟然這麼堅持他在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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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真相越來越吸引人了(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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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你郭還是資訊的,有邏輯的都知道要提供台灣的入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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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4:09, , 29F
嚴選合作者是作者的責任,論文造假,每一個作者都得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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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4:10, , 30F
不然,大家學楊校長切割得乾淨,出問題就說我這部分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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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負責,我是無辜的。如果合作之前確實評估,不至於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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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集團養到這麼囂張、這麼不堪吧!名列作者要嘛負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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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責,要嘛承認浮濫掛名沒盡到作者應負的責任。都是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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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沒有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倒楣的研究生不算,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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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必負考核合作者的責任,但是學生耳朵尖可提供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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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學生幫人算,也來和我討論,但是只要我對那論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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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百贊同,就不掛,連感謝都不要。論文被撤太丟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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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4:21, , 38F
或者後來被拿來當反面模版,都不光彩。自己的名聲自己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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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樓上 由於美國對於學術不端的追究之落實比我國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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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美國教授雖不能說沒有到處掛香腸的 但是也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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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自己認為學術貢獻不足或者不認同的論文拒絕掛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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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美國念研究所的時候有繼續跟合作者合作做後續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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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第二篇文章的時候老闆也是拒絕列為作者之一,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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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自己的input不足以列為該篇文章作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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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寫台大調查認為楊P掛名合理是因為他除了細胞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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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還有提供意見,那是不是去研討會報告時有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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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都要列共同作者?是不是同實驗室有給過意見的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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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0:34, , 48F
列共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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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1:18, , 49F
給了甚麼意見? 明確指出來大家才能評斷意見的學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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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1:18, , 50F
之前不是有某人自爆自己對某文的貢獻是"英文潤飾"?
03/19 21:18, 50F

03/19 21:19, , 51F
英文潤飾能足以列入學術貢獻?
03/19 21:19, 51F

03/19 21:20, , 52F
如果老楊的意見只是這個細胞株是如何取得的 這樣....
03/19 21:20, 52F

03/19 21:21, , 53F
認為其學術貢獻足以列名的學者們...請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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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pC6Dmd (AfterPhD)
文章代碼(AID): #1OpC6Dmd (After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