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翻盤!台師大為辦公室趕走女教授 還討3年553萬租金...高院判免給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10月前 (2024/01/02 19:41), 編輯推噓6(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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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盤!台師大為辦公室趕走女教授 還討3年553萬租金...高院判免給 2024-01-02 14:33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系教授王麗雲曾擔任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主任,陸續承辦9個研究計畫 ,她被校方控告2017年卸下教評中心主任後,仍占用中心電腦機房與部分辦公室,直至 2020年11月10日才返還,依民法要求王女返還相當於553萬租金的不當得利。台北地方法 院判王女應全數給付,但台灣高等法院今廢棄原判決,逆轉改判師大敗訴。 王麗雲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擔任教評中心主任期間,承接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 術教育司委託的「中小學師資資料庫建置、維護與應用計畫第四階段(0066)」等計畫並 擔任計畫主持人,同時使用師大部分電腦機房與10個辦公座位供她和計畫研究助理使用。 師大認為這些辦公室坐落在教育學院大樓建物,登記的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者則為 校方,王女2017年8月1日起不再續任教評中心主任,且自承這些專案計畫屬個人受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委託承辦,與師大教評中心的業務無關 ,且師大後任的中心主任也不同意她繼續使用這些辦公室,王女當然要返還。 經師大多番催促,王麗雲終於在2020年11月10日把辦公室點交給師大。師大依公告地價計 算王麗雲無權占用這些教室共3年3個月又9天,要求她返還553萬290元不當得利,北院認 為有理,判王麗雲要給錢。 王麗雲不服,上訴高院。高院審理後認為,公立大學聘任的教師是基於聘約關係擔任教育 工作,教師因此負有於該大學內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的義務,大學則以給付教師薪資為義 務。教師承接第三人的研究計畫並擔任計畫主持人收取相關研究經費,既不是基於聘約關 係從事公立大學內的教學及研究工作,且就研究計畫的執行具有相當的獨立性,不受大學 的指揮監督,則教師無償使用大學的設施、設備等執行研究計畫,並「經該大學同意」, 屬合意成立民法第464條規定的「使用借貸契約」。 高院指出,師大與王麗雲對借貸契約並沒有約定返還期限,王女借用辦公室早在她擔任教 評中心主任之前,教評中心主任的任期,與她是否擔任研究計畫主持人及得否使用這些辦 公室並無關連,不能以她卸任教評中心主任時作為返還期限。 這些辦公室雖屬教評中心專用空間,但王麗雲承辦的研究計畫有關保密事項,涉及資料庫 運用,需使用經資安認證的辦公室執行,如執行地點變更,涉及資安認證事項,須經委辦 機關同意。依師大與委辦機關就相關研究計畫簽訂的協議,師大為協議當事人之一方,並 因此獲取行政管理費收入,依約有安排適當處所的義務,王女執行研究計畫同時也是為師 大履行義務,相關研究計畫尚未全部執行終結前,應認為「借貸之目的尚未使用完畢」, 師大沒協助她更換其他適當處所,因此王女在覓得其他適當處所繼續執行相關研究計畫並 完成搬遷前,非無權占有,逆轉改判。本件仍得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68089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90.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704195665.A.CDC.html

01/02 21:45, 10月前 , 1F
教授就教授,這裡看不出跟性別的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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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1:53, 10月前 , 2F
其實我好奇師大怎會敗訴?使用者付費很正常啊。我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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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1:53, 10月前 , 3F
的辦公室,實驗室面積都要算租金給學校的,獨立電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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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1:53, 10月前 , 4F
電費給學校的,招一個博士生要準備80萬或160萬(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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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1:53, 10月前 , 5F
要交160萬)交給學校for他未來四年的費用,學校再給他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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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1:53, 10月前 , 6F
獎學金的,什麼都要錢的,沒項目學校根本不給博士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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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0:03, 10月前 , 7F
理由不都寫了…高院法官就認為研究是因為執行研究計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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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任期。所以在研究計畫執行期間,師大不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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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寫得很清楚啊,就當時沒有寫租約,自然就沒有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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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7:17, 10月前 , 10F
而且師大為協議關係人之一方 還有收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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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9:28, 10月前 , 11F
其實關鍵就是 高院認為辦公室的使用跟擔任主任是沒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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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9:28, 10月前 , 12F
係的 是因為他本身教學研究業務才擁有這間辦公室 師大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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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控告王 認為這個辦公室的借用是因為王擔任主任才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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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9:28, 10月前 , 14F
使用 所以卸任就應該返還 但與事實不符 他當主任之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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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9:28, 10月前 , 15F
已經使用這個辦公室了 這就好像大家任教的時候 你都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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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間辦公室一樣 本來用的好好地 有一天你當了主任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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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9:28, 10月前 , 17F
果卸任後人家要你把自己的辦公室繳回 這件事比較需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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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9:28, 10月前 , 18F
討的是當初台師大為什麼會把這麼大的空間都給分給一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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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9:28, 10月前 , 19F
師使用 事後大概也是發現空間不夠才要他繳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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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9:31, 10月前 , 20F
高院的見解我認為是相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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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5:18, 10月前 , 21F
那地院當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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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a_PHpS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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