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啦] 建築師考試改進辦法"草案"

看板Architecture (建築板)作者 (Entourage)時間14年前 (2011/08/05 14:17), 編輯推噓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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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有許多細節仍待討論,下文僅是草案的重點,為方便大家瞭解先行整理, 有不同意見歡迎告訴學會或公會。) 賴榮平(考試制度規劃組召集人)整理 為著使建築師的考試能夠更務實,社會共識有了改進之議案。考選部成立改進推動 小組,下設考試制度規劃組(由建築學會擔任召集人)、實務養成規劃組(由建築師公會 擔任召集人),從99年6月份就分別進行分組會議及兩組聯席會議。 改進的基本精神包括:(1)基本學科修養及實務養成之基本要求。(2)國際接軌(美 國、APEC、中國)。(3)不以學校科系為限制考試資格,而以修過基本學科學分及畢業後 實務養成考核為考試資格之限制。(4)學分不足可以補修學分補足,建築設計學科學分 不足也可以有限度的以實務養成時間抵算。(5)建立各校學科之認定制度。(6)建立實務 養成之考核制度。各科考試均採滾動式及格保留制,保留年限放寬為6年。(7)容許各 大學學生修課有其差異性之重點,但要求建築師資格考生不偏廢。 一、考試制度規劃組 A.最低修課標準:(1)建築設計領域至少八學科,合計30學分。(2)自民國105年以後 (假設以本制度101年開始執行為基準),增加為40學分。(均以入學年度為依據)(3)下列 五領域,每領域至少修畢2學科,全部五領域至少修畢36學分,此五領域為:建築結構 技術領域,建築構造及施工領域,建築物理環境控制及設備領域,計劃領域,人文領域 (即建築史與理論、職業倫理)。 B.考試科目(增加建築史與理論一科):(1)營建法規與實務,(2)建築結構,(3)建築 構造與施工,(4)建築環境控制,(5)敷地計畫與都市設計,(6)建築計畫與設計, (7)建築史與理論 C.由考試制度規劃小組認定上述之學科內容、學分數。 D.考生因各校教育之重點差異,而致修課學分數不足者,得在考試前到認可的學校 補足必要的學分。但建築設計領域可以有8學分以實務養成的單元數折抵之上限。(每4 學分折抵規劃設計150單元) 二、實務養成規劃組 A.考生必須在學校畢業後、建築師考試報名前取得最低實務養成700單元以上。 (每單6元小時) B.實務養成的工作性質分為四類,其必要的單元數及時數如下表:(本表學會 方面尚有意見,尚未修正) 類別 第一類 規劃設計 第二類 施工監造 第三類 營運管理 第四類 專業研習 實質內容 第一類:設計前期工作(包括參與競圖案設計等)規劃及設計、細部設計、工程估價、 施工圖及施工文件、圖說校核及專業協調等。 第二類:工程招標採購,依設計圖說、施工程序、規格及品質等進行工地現場監造。 第三類:專案管理、事務所營運等等。 第四類:參加專題講座、學術活動、業務培訓、法令研討、倫理規範等。 單元數 第一類:350~600 第二類:60~120 第三類:35~40 第四類:10~50 合 計: 700 時數 第一類: 2800~4800 第二類: 480~960 第三類: 280~320 第四類: 80~400 合 計:5600 C.實務養成必須在專業指導人員督導下完成,指導人員之條件如下:1.開業建築師5年 以上,至少有一件(適度複雜的)業務。2.在建築師事務所任職者,至少應具有8年以上工作 經驗。3.建築師事務所以外之機構任職之建築師,至少應具有5年以上之工作經驗。4.在 各級政府任職者,具備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建築類科及格至少8年。5.每一位專業指導 人員最多可同時指導5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43.174

08/05 19:12, , 1F
假設以本制度101年開始執行 → 今年一定要去繳報名費
08/05 19:12, 1F

08/05 19:13, , 2F
免得明年就沒報名資格了....
08/05 19:13, 2F

08/06 00:19, , 3F
看完怎麼感覺門檻越來越高,考試越來越麻煩 ?!
08/06 00:19, 3F

08/06 02:08, , 4F
建築師考試一舉成為門檻最高的國家考試...
08/06 02:08, 4F

08/06 08:34, , 5F
去看隔壁的技師考試吧,門檻一舉變超高,都快暴動了
08/06 08:34, 5F

08/06 10:37, , 6F
這樣改制前一年過的短期內還不符合改制後的
08/06 10:37, 6F

08/07 12:25, , 7F
以後會不會開業五年內的建築師事務所徵不到員工?
08/07 12:25, 7F

08/07 13:27, , 8F
好奇問,這些制度是誰訂的? 公會?政府機關?
08/07 13:27, 8F

08/07 15:05, , 9F
以後實習我看說不定還要繳實習費...
08/07 15:05, 9F

08/08 09:37, , 10F
審查考試資格的考選部官員到時要加班了
08/08 09:37, 10F

08/08 17:40, , 11F
所以學生畢業後那兩年的實習薪資要怎麼算?
08/08 17:40, 11F

08/09 23:48, , 12F
除了年輕人可能被壓榨 感覺不到任何意義的改革
08/09 23:48, 12F

08/09 23:49, , 13F
只要把保留期限放長 其實就可以減少大家填鴨的時間了
08/09 23:49, 13F
文章代碼(AID): #1EEui52N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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