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立院三讀》銀行:貸款會更嚴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just_forever215)時間17年前 (2008/04/22 18: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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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8.04.22 03:16 pm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篇,擴大對繼承人繼承遺產僅負「有限責任」,只要清償遺產所 得,銀行界再度表示「遺憾」,表示如此一來,銀行不但得清查過去借貸人的清償狀況, 對於未來借款人的授信勢必也要更嚴格。 銀行主管表示,立法院的修法內容讓銀行「很傷腦筋」,因為追溯修法前的被繼承人,也 可以僅就繼承遺產範圍追討,勢必會引起很多糾紛,更影響銀行追償以前的借貸案件。 主管表示,將進一步了解立法院新通過規定,召開內部擴大會議,除了全面清查舊有債務 人清償狀況,避免出現修法後「有限責任」的後遺症,也要討論未來借貸授信是否要有更 嚴格標準。無論如何,首當其衝是銀行勢必要更注意未來借貸人的擔保能力。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施行法修正案,對於成年人保證債務採有限責任繼承,且 可溯及既往,法務部與司法院對此均表示反對。法務部認為只考慮繼承人的權益,卻乎略 債權人的信賴保護利益和財產權的保護,有失法律的衡平原則,對於修法前已經支付債務 的繼承人,也不公平。 民法連帶保證責任修法,擴及成年繼承人,且可溯及既往,原被外界批評為「半套修法」 的民法繼承編修正案,其施行法再修正,上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成了名副其實的「全套 」。法界人士表示,因不知情被繼承人的連帶保證債務,而承擔的揹債風險,採「有限責 任」繼承,全面避免天上掉下來債務的惡夢。 法界人士表示,民進繼承編的修正,當初的修法目的,在避免揹債兒的產生,修法限縮在 未成年人和遭禁治產人,採「強制限定繼承」,但卻排除已繼承保證債務的成年繼承人, 被批為修法只修一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85.82
文章代碼(AID): #183S5Enb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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