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貪1萬元砸破金飯碗 法院不准銀行女行員復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janice)時間11年前 (2015/06/10 16:56), 9年前編輯推噓1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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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貪1萬元砸破金飯碗 法院不准銀行女行員復職 http://img.ltn.com.tw/2015/new/jun/10/images/bigPic/400_400/phpM405XU.png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44651 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合作金庫的彰化市大竹分行陳姓女行員日前趁客戶寫錯存款金額, A走1萬元現金,陳女事後返還仍遭銀行開除,陳女自認只是一時疏失, 提告要求復職,最高法院認為,根據合庫內規,陳女行為已違反銀行核心 的忠誠義務,銀行有權解僱,判陳女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陳女102年2月21日在銀行櫃檯替蘇姓婦人辦理4萬5000元存款業務時, 發現蘇婦的存款條只寫3萬5000元,竟私吞1萬元,2天後蘇婦上銀行查詢時, 陳女才將溢收款項匯回帳戶,還擅查蘇婦個資、私下拜訪要求原諒, 合庫認為陳女作假帳侵吞客戶存款,已不適任銀行工作,記2大過免職。 高等法院認為,銀行對行員操守有高度要求,陳女被動返還A走蘇婦的1萬元,嚴重違反合 庫內規及最基本、核心的忠誠義務,合庫有權開除陳女,判決合庫勝訴,陳女上訴遭最高 法院駁回定讞。 【相關新聞】存款多給1萬 銀行員不吭聲遭開除 http://img8.tnn.tw/store/StorePhoto/1290501902Mn92.JPG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10/626543 來源: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 合作金庫陳姓女職員前年為客戶存款發現對方多給一萬元,卻沒當場歸還,也沒回報主管 ,事發後被開除。陳女主張無心之過僅須申誡或警告,提告確認僱傭關係存在,最高法院 認定陳女違反忠誠義務,破壞客戶對合庫的信任,今判陳女敗訴定讞。 判決指出,陳女2001年9月起任職合庫辦理臨櫃業務,2013年2月21日,蘇姓女子臨櫃存款 4萬5000元,但存款條僅寫3萬5000元。陳女用點鈔機數鈔2次,發現多出一萬元,詢問蘇 女:「存3萬5000元嗎?」蘇女答稱:「嗯!有錯嗎?」陳女僅表示:「沒事,因為沒有 確定。」 蘇女第三天察覺不對,臨櫃詢問陳女當天存款金額,陳女先打發蘇女回家,趕緊將一萬元 匯入蘇女指定帳戶企圖掩飾,得知合庫對此事展開調查,陳女私下找蘇女寫答覆書表明雙 方誤會一場、並不追究,但被蘇女向合庫說出實情。合庫認定陳女違反工作規則、利用職 務機會圖謀不法利益、嚴重損害合庫商譽,前年4月9日將陳女一次記兩大過解僱。 陳女堅稱最初以為點鈔機有沒拿走的餘鈔而弄錯,之後確認溢收一萬元,怕被處罰而不敢 回報主管,把錢放在櫃子裡沒私吞,等客戶查詢就立刻歸還,自認無心之過僅須記申誡或 警告,不應被非法開除,提告要求確認與合庫的僱傭關係存在,合庫應從2013年5月1日到 她復職日止,按月付她薪水4萬3600元。 法官認為金融機構與存款戶是以相互信任為基礎,金融機構職員執行職務應廉潔自持,謹 守最基本的忠誠義務,陳女發現溢收後完全採取被動狀態,甚至連續3天作帳都收支平衡 ,「若蘇女未發現錯誤,也沒前來詢問,又待如何?」一、二審均判陳女敗訴,最高院今 維持原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 ☺銀行英語會話●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36911 ☺銀行櫃員單字筆記●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90882 ☺銀行英語單字(口袋本)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595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3.33.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433926590.A.583.html

06/10 17:05, , 1F
好糟糕的行員 還一時疏失!!
06/10 17:05, 1F

06/10 19:37, , 2F
自由時報的圖XD 是開在中華電信裡面嗎?
06/10 19:37, 2F

06/10 19:40, , 3F
為了一萬塊失去公股行庫的爽缺~~真會算
06/10 19:40, 3F

06/10 21:29, , 4F
不誠實就別當銀行員了…
06/10 21:29, 4F

06/10 21:31, , 5F
奪命金也是要等到當事人掛了才敢吞 XD
06/10 21:31, 5F

06/10 21:48, , 6F
1萬塊不值得~合庫也不是沒念書就考得到的那種工作~傻子
06/10 21:48, 6F

06/10 22:01, , 7F
合庫10幾年的年資還貪這1萬 XD
06/10 22:01, 7F

06/10 22:26, , 8F
一時的貪念呀!
06/10 22:26, 8F

06/10 22:54, , 9F
腦袋打結
06/10 22:54, 9F

06/11 15:14, , 10F
再下去就變成紙之月內的女主角lo~
06/11 15:14, 10F

06/11 20:00, , 11F
太傻了 不知道會不會傳遍銀行界 被封殺
06/11 20:00, 11F

06/11 21:53, , 12F
為了一萬塊,都做那麼久了
06/11 21:53, 12F

06/13 01:22, , 13F
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勞上字000032號 肯定不用混了
06/13 01:22, 13F

06/13 19:08, , 14F
我很好奇那些被合庫接管的農會、信合社,舊有行員如何處理?
06/13 19:08, 14F

06/17 16:17, , 15F
又不見得只有a一萬,這種事常常聽說的
06/17 16:17, 15F

06/17 16:18, , 16F
通常行員都死不承認,一口咬定是老人自己記錯之類的
06/17 16:18, 16F
※ 編輯: pkuguy (163.13.35.166), 02/24/2017 16:26:16
文章代碼(AID): #1LT_k-M3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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