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有感] 已離職但前老闆來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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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nterpirse (小嘉)時間15年前 (2010/06/30 19: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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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寄存證信函根本不算什麼,因為無法律上的強制與約束力。. 二、你有簽署競業禁止條款,表示你在特定期間內,不能在同行業任職或有其他限制. 但是「協助店家諮詢」(而且還是你前公司的店家),我不認為這違反。. 三、離職員工不得踏入任何一間加盟店,但是你的中式餐飲本身就是開放空間. 說不能踏入,有違常理,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anger (我來囉)時間15年前 (2010/06/18 10: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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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說競業禁止在台灣可以說99%告不贏. 因為 競業禁止 國內目前沒有相關條文管理. 但是合約的有效度 都參照國外. 需考量. 1.地區限制. 那是有一定限制的地方而非到處都可以去. 2.補償部分. 你要人家不從事這項工作 你要先補償人損失. 且所謂的競業要有特殊技術 秘方 智慧財產等才算. 如果沒

推噓6(6推 0噓 8→)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nshengau (水母)時間15年前 (2010/06/07 00: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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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1號終於正式離開公司(某中式餐飲加盟連鎖總部). 前天剛好路過A加盟店~想說和老同事打個招呼(店長也是總公司出身的). 結果很巧遇到前任老闆(也就是總公司老闆)去送貨. 一看到我就很兇的問我為何出現在這裡. 我說剛好路過想來打招呼看看大家最近好不好而已. 他說他不相信~然後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還有44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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