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職場] 決定離開之理賠金該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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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7推 2噓 21→)留言30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Annie0303 (Delay)時間6年前 (2019/06/11 18: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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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關鍵字,「烏日區;展覽;班機延誤;行李遺失;ZP;辭職;國貿人員」,我認識雇主,我在原PO文有回應,是認為原PO所描述的並沒有很確實,也想暗示原PO選擇澄清或是刪文,既然原PO沒有回應,雇主有很多話想澄清,那就借原PO的文回應她吧!. 以下是老闆的想澄清的部分(文長,謝謝大家的耐心):. 1.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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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5推 2噓 24→)留言41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bbslulu (鬥鬥夯特)時間6年前 (2019/05/03 00: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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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求見諒。. 在傳產家族企業待了兩年七個月,. 掛名國貿人員,. 實則什麼都要做. 當業務當行銷當美編跟攝影師拍產品照片,. 當初剛畢業滿腹熱血要好好上班打拼,. 幫老闆把無名品牌打出成績,. 依依把公司基礎打出來,. 表單接單什麼都扛,. 漸漸的發現不合理。. 這麼認真也沒有什麼被認可的感受
(還有74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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