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營造業盼降物調基準 工程會:需視合理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29/5/uf1d.html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二十九日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
吳澤成今天表示,目前正加快處理營造業者材料大漲難題,最快下
週可彙整經物價調整過後增加補貼經費。營造公會下週一將提公共工
程新補貼機制,可能要求將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基準降至0%。吳澤成對此
表示,要視經費增加合理性及相關財源再來考量。
台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潘俊榮下午表示,希望政
府研擬公共工程新補貼機制訴求,並已獲得行政院長張俊雄承諾,在
業界提出補貼數據具體建議後,再召集相關部會共商因應。
吳澤成表示,關於物調一事,工程會的立場是需先調查,目前已請
各主辦機關針對經過物價補貼後,工程經費到底要追加多少,要求在
7至10天完成統計,並彙集送至工程會,就會進行協調處理。
據工程會擬訂3種物價參考調整方式,包括依總指數漲跌幅超過2.5%
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第二是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例如金屬製品類、
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指數漲跌幅超過5%部分計算物價調整
款;第三是依特定個別項目「例如水泥、預拌混凝土、鋼筋等」指數漲跌
幅超過10%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
據營造公會代表透露,公會希望將總指數漲跌幅要超過2.5%才計算物
價調整款的基準降至0%。
針對這一點,吳澤成表示,目前營造公會尚未提出具體建議,將待正
式提出公共工程新補貼機制後再來考量。
他強調,政府同意與否有二大前提考量,第一是所增加的經費合不合
理、第二個是政府有沒有這個財源,在這2項原則下,再來進一步協商。
工程會為因應國內營建物價劇烈波動,並協助廠商因應營建材料價格變
動導致履約風險提高,在2006年發函請各主辦機關在辦理採購時,不論
工期是否長於一年,應將物價指數調整規定納入招標文件。
辦理物調主要是依據行政院主計處所公布的「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有
3種計算方式,例如就總指數漲跌幅超過2.5%部分、依如金屬製品類等特
定中分類項目漲跌幅超過5%部分、第三則是如鋼筋等特定個別項目指數漲
跌幅超過10%部分,辦理工程款調整。970229
心得: 這年頭開營造廠真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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