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營造業盼降物調基準 工程會:需視合理性

看板Civil (土木)作者 (Tony)時間16年前 (2008/03/01 01:3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29/5/uf1d.html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二十九日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 吳澤成今天表示,目前正加快處理營造業者材料大漲難題,最快下 週可彙整經物價調整過後增加補貼經費。營造公會下週一將提公共工 程新補貼機制,可能要求將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基準降至0%。吳澤成對此 表示,要視經費增加合理性及相關財源再來考量。 台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潘俊榮下午表示,希望政 府研擬公共工程新補貼機制訴求,並已獲得行政院長張俊雄承諾,在 業界提出補貼數據具體建議後,再召集相關部會共商因應。 吳澤成表示,關於物調一事,工程會的立場是需先調查,目前已請 各主辦機關針對經過物價補貼後,工程經費到底要追加多少,要求在 7至10天完成統計,並彙集送至工程會,就會進行協調處理。 據工程會擬訂3種物價參考調整方式,包括依總指數漲跌幅超過2.5% 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第二是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例如金屬製品類、 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指數漲跌幅超過5%部分計算物價調整 款;第三是依特定個別項目「例如水泥、預拌混凝土、鋼筋等」指數漲跌 幅超過10%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 據營造公會代表透露,公會希望將總指數漲跌幅要超過2.5%才計算物 價調整款的基準降至0%。 針對這一點,吳澤成表示,目前營造公會尚未提出具體建議,將待正 式提出公共工程新補貼機制後再來考量。 他強調,政府同意與否有二大前提考量,第一是所增加的經費合不合 理、第二個是政府有沒有這個財源,在這2項原則下,再來進一步協商。 工程會為因應國內營建物價劇烈波動,並協助廠商因應營建材料價格變 動導致履約風險提高,在2006年發函請各主辦機關在辦理採購時,不論 工期是否長於一年,應將物價指數調整規定納入招標文件。 辦理物調主要是依據行政院主計處所公布的「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有 3種計算方式,例如就總指數漲跌幅超過2.5%部分、依如金屬製品類等特 定中分類項目漲跌幅超過5%部分、第三則是如鋼筋等特定個別項目指數漲 跌幅超過10%部分,辦理工程款調整。970229 心得: 這年頭開營造廠真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27.113 ※ 編輯: tonyahsiang 來自: 118.169.227.113 (03/01 01:35)
文章代碼(AID): #17o48aeq (Civil)
文章代碼(AID): #17o48aeq (Ci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