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私人起造發大包"公設"水電分擔問題

看板Civil (土木)作者 (kane)時間11年前 (2015/01/26 09:23),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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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就是如果是私人起造的工程(無建設公司) 自行發大包委託營造廠興建 其所有的水電費應由何方負擔較為有理呢? 因為合約沒有寫到這部分 目前情況是 103/12/01管委會成立 但營造廠在管委會成立後,尚未撤場,起造人也尚未入住的情況下 然後到104/01/15點交公設予管委會 請問大家103/12/01~104/01/15這期間的"公設"水電費 應該由誰負擔較為合理呢? 想請問大家公司都怎麼切這部份的電費呢? 麻煩幫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34.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422235384.A.F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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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誰用的就誰付錢囉,反正才一個多月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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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19:01, , 2F
看合約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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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比例,管委會成立需2/3以上所有權確認,故這2/3為公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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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假設有100戶,交屋80戶,就住戶均攤80%,營造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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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若住戶為1/1交屋,照時間比例,則分攤1%的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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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與有無入住無關,與入住權利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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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nPRuz6 (Ci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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