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營造廠技師被法院認證可開技師事務所了?

看板Civil (土木)作者時間1年前 (2023/02/17 09:29), 1年前編輯推噓14(14054)
留言68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2/11最新的技師報文章: https://reurl.cc/kl0VQq 簡單說一下重點 有個技師受聘營造廠 同時跑去開了一間技師事務所 (照理說是不行,業界都認為不行) 工程會居然核准了 但營造廠所在的地方政府把他送懲戒記警告 技師不服,告上法院 法院判技師贏,撤銷懲處 理由是 法院覺得營造技師同時開技師事務所 沒有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在原營造廠繼續性從業」、「非營造廠定期契約勞工」、「未 兼任其他營造業職務」的規定 看完有點震撼 這判例一出,原來業務互不相犯的開業技師和營造技師 是不是開始可以爭取對方工作了呢? 營造技師出來開業影響可能不大 因為開業要賺到錢還要有業務能力 但開業技師也進營造受聘,一下多好多人 受聘行情會不會有影響呢? 各位前輩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61.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676597349.A.98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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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技師事務所但未接案 所以未違反營造業34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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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腦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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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案就違法了,單純成立事務所執業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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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阿,事務所可以晚上和假日設計或電話諮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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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白天營造廠上班,所以沒有衝突,只是現行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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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把你柔性勸導二選一或是營造業申誡。這個要實際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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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還有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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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廠技師會真的去開事務所的也是少數,目前大多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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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冒這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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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規定違反憲法保障工作權應比照藥師宣布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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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法34條寫的很清楚,是工程會函釋解讀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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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終於有法院以法律角度推翻工程會一廂情願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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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持續性工作”=不能有第二份工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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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單位,營建署管的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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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打是否可兼職官司,營建署根本毫無勝算,只是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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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不想惹事而已,營造業法34條都寫那麼明了,營建署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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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凹,照那法條,我牌租營造廠,叫顧問公司每年都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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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聘單給我,這樣不就是“非同時在營造業又非持續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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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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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文自己回 問了看過判決書的技師前輩 本案例技師只是在「營造尚未解聘」時先去申請了事務所執業執照 隨即不久後就離開營造廠了 等於是過渡時期卻被懲處 法院認為他還沒有實際的執業行為 沒有違反營造業法34條 所以判決撤銷懲處 這可說是特殊案例 並非法院認證可以同時受聘+執業 實際上同時受聘+執業還是違法的 至於釋憲什麼的,就是另一回事了 ※ 編輯: jeyun (123.193.161.176 臺灣), 02/18/2023 09: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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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事務所不屬於持續性工作,是因為技師事務所自己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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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不用上班打卡,所以上班時段可以跟營造廠上班時間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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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這才是工程會認為不違反持續性工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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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因為無法認定你事務所自己的上班時段,自然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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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直接認定你的上班時段與營造廠技師上班時段衝突,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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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為不是兩個都是持續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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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認定還有很多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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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找自己麻煩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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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開事務所,然後又上google map登記營業時間是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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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一到星期五0900-1800,那你就自己直接證實自己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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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就違反營造廠技師兼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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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F大提到的顧問公司一年的聘書,這個也有技巧,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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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職稱是顧問,然後用電話接受專業諮詢,薪資不能報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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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才有機會認定為非持續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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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性工作,最簡單的認定就是,上班的時段是否衝突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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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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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說的受聘+執業就是違法,其實這句不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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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技師事務所不直接認定為持續性工作,因為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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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為自然人性質,所以沒有固定上班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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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在顧問公司,就是由法人公司聘用上班,就有固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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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時段,就是持續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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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24, 1年前 , 41F
所以重點在,如何解釋你專任技師之外的第二份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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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持續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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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法也是這樣,只要能認定非持續性的工作,比方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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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的獎金制的,都拿你沒皮條,真的要告都不會輸,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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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說營建署要這樣乾脆修法改回舊34條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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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C大,此案例認定不違反營造業法的是法院,不是工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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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和營建署都是認定違法給懲處的,是法院幫他翻的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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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冒險兩者都做再去打訴訟,甚至告到憲法法庭,確實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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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機會,只是曠日費時,而且如果先被懲處,訴訟期間技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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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都不能用,所以目前還沒看到第一個提出挑戰的技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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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先行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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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7:29, 1年前 , 52F
就是不想把事情鬧大而已,基本上不能兼職就違憲了,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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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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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這樣管東管西,牌費行情才能維持住,如果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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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7:31, 1年前 , 55F
大家都拿來租,我看一年都沒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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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9:06, 1年前 , 56F
真的,現在技師及格的人比營造廠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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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把大股東當成老闆來看,好像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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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01:36, 1年前 , 58F
工程會本來就有會議紀錄和相關公文,所以才給發放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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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執業執照,所以回文提到工程會有懲處,這個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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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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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的態度就是,成立技師事務所,可以,但是否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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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違反兩個持續性工作的違法兼職認定,不歸工程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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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另外,我上面也舉例了,不同的上班執行細節,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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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定為違反兼職和不違反兼職兩狀況,只是縣市政府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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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不理會,一律先處罰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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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01:51, 1年前 , 66F
其實問題就再工程會,沒事跑去問勞動部幹嘛,直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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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01:51, 1年前 , 67F
技師事務所屬於持續性工作就好。搞了一堆人來認定東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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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01:51, 1年前 , 68F
定西的。才會有人去鑽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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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ZxjXbcC (Ci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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