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傳銷之手段是否有牴觸法律行為之疑問

看板DirectSales (傳直銷)作者 (即墨小白)時間18年前 (2007/03/04 02: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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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精華區7-1-3之判例,該件以問卷之方式詢問是否有打工的希望...(以下省略), 最後因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應表明係從事多層次傳銷 行為,並不得以招募員工或假藉其他名義為之. 那今天我朋友以吃麥當勞為由,順便跟我分享一件很棒的case,但過程中問是什麼玩意ㄦ 卻遲遲以迴避的方式避開我的問題,例如:出來了你就知道 或 用電話很難說清楚等等理 由唐塞. 當天見面時就在跟我打屁閒話聊家常事,詢問我近況並且稱讚等等怪事,因為認識多年了 ,對突如其來的搞神秘很怪,就回問他今天找我來談什麼事時,依然還是持續迴避我的問 題,不久他上線的人就出現了....(以下省略)事後加入該惡質公司才知道其實這是套話 的手段. 我要問的是 他以談CASE為由,並未表明他其身分和用途. 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假藉其他名義為之 之事項呢 因為我最近要寫存證信函,不排除要與他告上官司,固因此而問這點疑惑 題外話我目前還是大學生,至於是什麼公司,只能說是台中的大學生聚會的公司 待等事後處理完畢會與各ptt版友分享之. -- 女人對男人所謂的好朋友的定義 就是當一個備胎的定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48.49
文章代碼(AID): #15wRihYb (DirectS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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