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網路賺錢~電子商務2.0部落客「大有賺頭」2007-5-10
2007-5-10
[全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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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2.0部落客「大有賺頭」
以業者平均釋出3%利潤估計,今年網友可分享潛在紅利高達43億元
第二代網際網路(Web 2.0)的風潮和影響力,已經逐漸從社群網站延伸到電子商務(EC)網
站,網路交易模式再度翻新。包括Yahoo !奇摩購物中心委外廠商興奇科技、台灣上櫃網
路公司PChome Onlin e網路家庭、博客來網路書店等電子商務網站,都紛紛推出分紅利潤
制度,要讓網友不只是電子商務網站的消費者,還可以扮演「口碑行銷」、「人際行銷」
的角色。
根據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MIC)對今年度B2C電子商務網站市場的預估,市場約有新台幣一
千四百三十八億的規模,以電子商務業者平均釋出三%的利潤分享給網友推估,今年度部
落客、網友可以分享得到的潛在紅利金額,高達新台幣四十三億。
Web1.0時代
網路顛覆傳統通路
十年前網路出現時,業界將其視為新興媒體和通路。十年之後,這個通路及媒體已經逐漸
成氣候。當年亞馬遜網路書店成立時,對傳統的書店、傳統的賣場,形成巨大的衝擊和威
脅。
供應商原本透過大盤、中盤等通路商,將商品供應到傳統的零售通路,傳統的零售商還得
要先進貨囤貨;但網路的出現,取代了中間通路商的角色,商品提供者可以將產品直接推
到消費者端。部份網路商店也將中間通路商的利潤,直接以折扣方式回饋消費者。
不過,電子商務業在歷經十年的經營後,面對Web 2.0時代,在整體電子商務的產業供應
鏈上,又有了新的變化。Web 1.0時代,產品供應商通常將產品直接交由電子商務平台業
者上架,消費者選購之後由電子商務業者的發貨倉庫出貨,或是由供應商直接將商品寄送
到消費者端,此一模式的代表為亞馬遜網路書店、博客來書店、PChomeO nline網路家庭
等;另一種模式為,商品業者使用電子商務業者的開店平台,再利用網路平台磋合買賣雙
方,電子商務業者賺取平台服務費用,而供應商接到訂單再出貨給消費者,該模式的代表
者為PChom e Online網路家庭的開店平台、以及網勁科技。
Web 2.0時代
部落客已是意見領袖
不過,這樣的電子商務供應鏈模式,在網友踴躍參與網路活動的W eb 2.0時代,又有了新
的改變,兩個新的重要角色出現。分別是社群網站及成千上萬的部落客(Bloggers),以及
提供分紅制度平台的軟體服務公司。
由於網路使用行為純熟,近兩年來提供發表文章、相簿、交友等功能的社群網站當紅,網
友也相當踴躍的參與。因此,不少社群網站的會員、流量及影響力日增,而網友針對某些
特定的主題、議題(例如,旅遊、美妝、房地產、投資理財、賽車等等),深入剖析、發表
個人意見,不少個人部落格每天都可以吸引數千、上萬名網友進來閱讀、瀏覽,已有專業
內容媒體的雛型。
這些專業部落客儼然就是網路界的「意見領袖」,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包括Google、
Yahoo!等大型入口網站也看到部落格的影響力,紛紛砸大錢購併。
部落格及社群網站的影響力,不但被搜尋引擎、入口網站所重視,也成為電子商務業者爭
取合作的對象。其實,國外的亞馬遜書店、台灣的博客來書店,都有推動回饋會員制度。
不過,今年開始,電子商務業者都將回饋金制度再發揚光大。
電子商務業者的想法,是要借重網路意見領袖的力量,來協助商家銷售商品。對於有意願
參與,為其產品背書、推薦者,提供「利潤分享」。台灣各家電子商務業者近期不約而同
推出分享利潤的制度,包括興奇科技的「大聯盟計畫」,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的「分
紅網」,還有博客來的會員回饋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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