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下 po文章時可po自己公司名稱嗎

看板DirectSales (傳直銷)作者 (淡淡然)時間16年前 (2009/08/19 15:43), 編輯推噓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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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chelleflow (蜜雪兒福勞兒)》之銘言: : 您好 : 我的問題同題目 : 我忘記是七月底或是八月初 我有po一篇廣告信 : 後來有一網友告訴我那天不是廣告天 : 我跟他說聲謝謝後 即將文章刪掉 : 沒想到今天我卻收到該公司的通知 : 我已經將文章刪掉了為何還會有... : 所以我想問是否不能公布該公司姓名或是有po文章的技巧 : 感恩 要問這個問題之前,請先注意「國內」的法規, 也就是「多層次傳銷法」裡面的規定。 該法有云:「不得經由店鋪、網路媒介做宣傳。」(大意是這樣~) 現在你用的就是網路,就「多層次傳銷法」而言,你就是違規,沒有什麼好說的, 畢竟,你在台灣,就是要遵守國內法則; 直銷版即使有這些可茲宣傳的規定時間,也不過是個小版子, 與國家法令抵觸時,也就乖乖地認了。 就像是吸毒是犯法的,即使有個秘密團體租了個屋子, 想吸毒的都來這邊,每個月有兩天開放大家一起嗨,就是違法, 不能說我在的這塊地方是私人的,或是我們都有共識而規避,懂嗎? ——所以,沒錯,每個月版上兩天的廣告日, 大家澎湃快樂地賣東西、找伙伴,又毫不避諱地貼上自己的姓名聯絡方式, 簡直就是讓「抓扒仔」直接送到各公司去警告申誡的完整第一手證據。 直銷版讓大家經驗分享,甚至公開宣傳自己公司的立意是好的, 但是,其實已經讓所有直銷商違反法令了, 而曾經宣傳過沒有被所屬公司警告的版友,乃屬僥倖,非行為正當也; 有心人現在就可以回溯既往找每一篇廣告文,讓這些無知的直銷商停權察看, 只是不知道有沒有人這麼無聊就是了。 為了避免自己落得淒涼下場,所有規則還是跟著國家法令走吧! 版規歸版規,哪一天被停權你叫囂版規說可以, 拜託,那個公司會理你? -- 您有想清掉的雜物嗎? 太多用不著、丟掉又可惜的東西想找個好歸宿? , , 穿不下的衣服、用不到的文具、玩具、娃娃、贈品堆太多不知怎處理嗎? 助人最好的時機就是現在!若您大掃除整理有不需要的書籍、任何雜物,*** 歡迎來公益版Ptt-Charity給需要的單位,您用不著的東西可能就是他們的寶貝! 讓您不需要的東西,給最需要的人珍惜,既清空間又可做好事,一舉數得喔! 市民廣場→3.PttAction→8.Ptt-Charity 公益版歡迎您一起舉手之勞做公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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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網路上賀寶福、USANA公司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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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檢舉公司為什麼要管呢?這些價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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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怎麼亂,公司都是最大的贏家;以如Ⅹ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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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網拍賣了快十年,最近才開始大動作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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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且多半都是由直銷商自己出擊,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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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的比例不高。所以,不是公司不管,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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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心態,有人報就抓一下,免得人家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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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事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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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像RM這種以網路空間為主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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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好了,網路販售需經過公司認可的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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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介面,比如如新的GWP,由公司架出的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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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去賣的話,那就合乎規矩與法令了。(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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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公司也要賺一筆網路使用費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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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令?那用blog的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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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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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YwqN8C (DirectS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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