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修正案 Ver 1.20
在經歷了1.10版的實施後的這段期間觀察很多事。
不願意好好遵守版規的人仍然不在少數。
幾乎每天都一定會有違規文章出現。
是故不得不在和其他版主商議後。
再一次提出1.20的修正版。
具體修正內容如下:
1.對直銷公司或直銷商有所指控但提不出具體事實、證據、文章來源的情形下,
將刪文、劣退並水桶14日處置,本條例納入懲處累計值。
2.廣告文、徵求文、買賣文、交易文,因鎖定為無法回信故不再鎖定。
3.廣告文、徵求文、買賣文、交易文,一律禁止推文、噓文、箭頭文。
有任何洽詢或意見請自行私信。
(原po文者除外,另版主提醒文章修正亦除外)
此規則修正罰責。
原1.10版設定不罰。
1.20版修正:第一次犯警告1次(會寄信),第二次犯水桶10日。
版主想說光是警告公告在版上恐怕有人會沒注意。
所以為了避免你二次違犯,我會寄信告知。
此罰責採一事一罰,不納入水桶的累計值。
(亦即只要違犯就是10天,再犯還是10天,此水桶累計效期1個月,不和原本的
水桶效期累加。)
4.版規的嚴格與否,端看各位是不是能適切的遵守發文規定。各位越是遵守版規。
相對的限制就會慢慢放寬。但如果有很多人就是明知有規定卻刻意不遵守。
再違犯情形越加嚴重之下,規則相對就會較為嚴謹。我不希望到最後因為太多人
刻意違規導致一個月只能po一次廣告文這種情況。如果各位都能維繫一定期間能
夠不讓我動用版規,甚至各位想要1星期po一次或是每5天po一次這都能商量。前
提是大家願意共同遵守規範,並且不隨意起爭執。
5.為了維繫處置公告的發文數能單一,凡是水桶、警告將改成一日公告一次。
但屬水桶處置者會先行水桶,再於當日11:59分前集中於公告說明。
6.凡是經懲處,除非你能提出具體的證據證實你未違規,否則請不要來信問我為什
麼初犯也要懲處那麼重。新手發文前先看版規是基本規則。非新手本來就應該要
多注意置底版規是不是有修正什麼,何況我都是間隔一段時間依據觀察並和其他
版主討論後才制定修正規範。
7.此次修正後將觀察二個月,如果這二個月違規情況有明顯改善時,再來決定是否
鬆綁規定。
ver 1.20版規修正案預計於2013.11.30日(星期六)零時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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