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過失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萊恩56)時間13年前 (2013/06/18 00:04),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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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非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假設一題 甲剛偷了珠寶從店門口跑到斑馬線上要穿越馬路時 乙剛好紅燈右轉撞上甲 導致甲受了輕傷 乙先直接認定他有過失 而因為甲剛偷珠寶正在逃跑時被乙撞到 事實上有一個正當防衛的現在不法侵害情狀 但乙並沒有認知到此情狀 主觀上對於阻卻違法事實沒有認識 所以屬於「偶然防衛」也就是「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甚至在採二階論「未遂說」的前提下 還會產生"過失未遂"的情形 產生在二階論不法構成要件之下 主客觀都不存在的情形 這樣的理解有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73.52 ※ 編輯: ryan5566 來自: 111.240.173.52 (06/18 00:06)

06/18 00:45, , 1F
我比較好奇三階本身是很嚴謹的架構為什麼會需要檢討二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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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1:13, , 2F
也沒為什麼 就各家說法都參考參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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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階3階在論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結論會不一樣,但其實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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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1:20, , 4F
因為容許構成要件本來就是人創造出來的,就看你站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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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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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1:56, , 6F
蠻有趣的問題~二階/負面構成要件理論畢竟比較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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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2:14, , 7F
你要用二階就整個體系都用,只會出現主有客沒有,哪來過
06/18 22:14, 7F

06/18 22:15, , 8F
失未遂
06/18 22:15, 8F
文章代碼(AID): #1HlpDyzw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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