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100年普考-移民法規與戶籍法規概要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時間13年前 (2013/06/18 09:33), 編輯推噓-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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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100年普考-移民法規與戶籍法規概要 41.李女是國內有戶籍者,其外籍配偶該如何依姓名條例使用姓名? 猨 A)結婚登記、申請歸化及歸化後均應取中文姓名 獏 B)結婚登記、申請歸化及歸化後均應取中文姓氏 獱 C)結婚登記取中文姓氏,申請歸化及歸化後均應取中文姓名 斅 D)結婚登記、申請歸化取中文姓氏,歸化後應取中文姓名 答案:D (考選部給的答案) 依照"姓名條例"第1條,答案是D沒錯 但若看"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答案則變成A 是因為題目說"如何依姓名條例",故不考慮施行細則? 麻煩解說~~ -------- 姓名條例 §1: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結婚",其配偶及所生子女之中文姓氏, 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 其中文姓氏,亦同。 §2:外國人、無國籍人於"歸化我國國籍後",應取中文姓名, 並得以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不受前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3:外國人、無國籍人與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民"結婚", 於辦理"結婚登記"時,應以書面確定其中文姓名; 其子女之中文姓名,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應確定其中文姓名。 回復國籍者,其中文姓名,以喪失國籍時之姓名為準。 外國人、無國籍人"歸化我國國籍"者,應以中文姓名登記, 並得以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42.36

06/18 13:23, , 1F
17820 跟你問同樣的問題 可以去那邊看
06/18 13:23, 1F

06/18 14:36, , 2F
謝謝樓上~ 去看了仍有疑問@@ (抱歉)
06/18 14:36, 2F

06/18 14:38, , 3F
姓名條例第一條最後一次修正在 民國92
06/18 14:38, 3F

06/18 14:38, , 4F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最後一次修正在 民國99年
06/18 14:38, 4F

06/18 14:39, , 5F
雖說"新法優於舊法",但"條例"算是"細則"的母法
06/18 14:39, 5F

06/18 14:41, , 6F
若是子法牴觸母法,不是無效嗎? @@
06/18 14:41, 6F

06/18 14:42, , 7F
而且這題是100年普考戶政的考題,再去考選部重新查答案
06/18 14:42, 7F

06/18 14:44, , 8F
當年依舊用D的答案,所以是當年選A的人,被汙了分數?
06/18 14:44, 8F

06/18 14:46, , 9F
以上個人疑點,不知道是否哪邊有問題><
06/18 14:46, 9F

06/18 14:57, , 10F
這應該可以釋疑,可能沒人釋疑吧
06/18 14:57, 10F

07/04 16:41, , 11F
實務上的作業應該是C.結婚登記時就要確定中文姓名.因為
07/04 16:41, 11F

07/04 16:41, , 12F
辦理結婚登記時就要在國人之配偶欄上多名字且居留證也
07/04 16:41, 12F

07/04 16:43, , 13F
需要中文姓名日後申請準歸化與歸化也依照居留證上的名
07/04 16:43, 13F

07/04 16:44, , 14F
字來申請歸化(且依姓名條例第一條第三項看來也是如此阿
07/04 16:44, 14F

07/04 16:45, , 15F
結婚時就要先確定中文姓氏了
07/04 16:45, 15F
文章代碼(AID): #1HlxZzd0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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