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876條第2項-法定地上權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grf)時間13年前 (2013/07/03 10:27), 編輯推噓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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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非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民法第876條第2項: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以土地及 建築物為抵押者,如經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適用前項 之規定。」 這一條法條我在看函授時,老師的板書筆記是:以建物、土地「分別」設抵給不同人 我想要向大家請教的是,這條法條哪裡看得出來是規定要「分別」設抵給不同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195.114

07/03 10:38, , 1F
是不同不動產...難道可以一起設抵押權?
07/03 10:38, 1F

07/03 10:39, , 2F
而且同一抵押權也不會發生拍定人各異其主的問題了
07/03 10:39, 2F

07/03 10:47, , 3F
對耶!1F的朋友一語驚醒夢中人,感謝感謝
07/03 10:47, 3F

07/03 10:57, , 4F
不對啊~老師的筆記是分別設抵給「不同人」,那能不能是設抵給
07/03 10:57, 4F

07/03 10:58, , 5F
同一人,而拍賣的時候土地跟建物分別拍賣?難道土地和建物設抵
07/03 10:58, 5F

07/03 10:59, , 6F
給同一個人時,只算一個抵押權而不是兩個抵押權嗎?請指教@@
07/03 10:59, 6F
※ 編輯: grf 來自: 111.253.195.114 (07/03 11:01)

07/03 14:10, , 7F
事實上看不看的出來不是重點,重點在因拍賣導致土地、建物
07/03 14:10, 7F

07/03 14:10, , 8F
分屬不同所有權人時,就有876一項的適用。
07/03 14:10, 8F

07/03 14:12, , 9F
至於老師這麼說,是拉進第一項條文做比較的體系解釋結果
07/03 14:12, 9F

07/03 14:13, , 10F
單就第二項的確是看不出來的。
07/03 14:13, 10F

07/03 20:26, , 11F
原來如此!!感謝了
07/03 20:26, 11F
文章代碼(AID): #1HqumLXh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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