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102年普考行政法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天橋底下說書的)時間13年前 (2013/07/14 19: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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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anejay (曙光)》之銘言: : 外國人甲申請歸化為本國人,內政部命其繳交捐款3000萬元後使得核准,此違反下列何項 : 原則? : (a)正當程序原則(b)明確性原則(c)禁止不當聯結原則(d)平等原則 : 答案c : 我想藉這題問一下如果選項裡有比例原則也還是選禁止不當聯結原則嗎? : 比例原則和禁止不當聯結原則我覺得很像,請問要怎麼區分? : 謝謝!! 小弟不才 管見以為 禁止不當連結原則 : 依行政程序法第94條之旨意 其行政處分之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為目的並應與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性關 連 比例原則(概念超模糊) : 學理上稱之為「必要性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行政程序法第7 條第2 款規定:「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 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包含「適合性原則」「必要性原則」與「均衡性」三個子原則 小結: 禁止不當連結: 概念出自在於附款主要是說明補充或限制行政處分為目的 在行政處分得主要意思表示之下產生效力 比例原則 : 概念「不可用大炮打小鳥」行政權力必須採行最緩和的手段 以侵犯人民權利最小的方式為之 應該大概是這樣吧...ㄎㄎ -- 飲食相關日常生活用語,使用錯誤的是: B.一些較有保障的工作,往往被稱為{鐵飯碗} 推 GLTY:總不可能考你說這是金飯碗還是銀飯碗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217.203.61

07/15 16:27, , 1F
核心區分概念就是有沒有與事件相關!
07/15 16:27, 1F
文章代碼(AID): #1Huf5MMs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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