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102司法官一試刑訴第40題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雲卷雲舒)時間13年前 (2013/08/15 18:11), 編輯推噓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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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被告涉嫌偽造文書,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第一審由法官甲審理, 辯論終結後,甲突因重病住院,遂由法官乙宣示甲所製作之判決。 之後,該案件上訴至第三審,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高等法 院更為審理,適逢法官甲、乙二人升任至該高等法院。 試問針對該發回更審之案件,甲、乙二人是否應行迴避? A.甲乙二人均曾參與該案件前審之裁判,故均須迴避 B.甲應行迴避;乙無庸迴避 C.甲乙二人因未全程完整參與該案件第一審審判程序,故均無庸迴避 D.本案屬發回更審之案件,故甲乙二人均無庸迴避 考選部答案是 B 小弟雖然可以理解 但若參照 75年度第1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第八款規定:推事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 應自行迴避,『係指推事曾參與前審之裁判或判決者而言,』 如僅參與下級審言詞辯論而未參與裁定或判決,依法即毋庸迴避。 如此一來,乙法官應該也須迴避才對吧 想請教各位前輩看法,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54.38

08/15 18:12, , 1F
宣示判決而已不用迴避
08/15 18:12, 1F

08/15 19:19, , 2F
只有宣示是不用迴避的
08/15 19:19, 2F

08/15 19:21, , 3F
乙只有宣示,沒有參與裁判之作成
08/15 19:21, 3F

08/15 19:36, , 4F
宣示判決你可以去法院參觀看看,門口有一覽表,上面會寫什
08/15 19:36, 4F

08/15 19:37, , 5F
麼時候有宣判,通常下午是四點,宣判前前後後頂多一分鐘.
08/15 19:37, 5F

08/15 19:37, , 6F
就只是法官進來,全體起立聽判,法官說完判決結果及結束.
08/15 19:37, 6F

08/15 19:38, , 7F
如果你看過一輪你就知道跟審判完全沒關了.
08/15 19:38, 7F

08/15 19:42, , 8F
門口外的算是主文公告 通常要被告請求 不然法官書記官不會
08/15 19:42, 8F

08/15 19:42, , 9F
下去的 QQ
08/15 19:42, 9F

08/15 20:16, , 10F
那甲為何要迴避呢?他非原二審法官?
08/15 20:16, 10F

08/15 20:23, , 11F
他有參與第一審審判吧
08/15 20:23, 11F

08/15 20:24, , 12F
跟迴避相關的釋字 好像178 吧 其他不知了
08/15 20:24, 12F

08/16 02:07, , 13F
實務採"審級說"曾參與前審法官如果再為二審 有害被告
08/16 02:07, 13F

08/16 02:07, , 14F
審級利益
08/16 02:07, 14F
文章代碼(AID): #1I3Aa_lX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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