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務員兼職的一些問題再確認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Guu)時間12年前 (2014/07/13 18:13), 編輯推噓11(11015)
留言26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對於公務員得兼職問題前面已有許多文章 但因對法律條文不是非常熟悉, 故想再問清楚一點 煩請各位幫忙一下 以下是生涯規劃中想嘗試的事, 不知是否可行 1. 出版書及當作家(這比較確定合法) 爬文說可以, 以下法條也有說明 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法律許可": 公務員得於"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 或編輯研究學術之雜誌刊物 又依照<<公務員服務法>>13條"法律禁止": 公務員不得兼任出版社之"編輯"或"發行人" ==> 所以只要是單純投稿出版社, 出版社也願意出版發行, 不管書賣得如何, 其"版稅"或"抽成"依法皆是沒問題的 ? 2. 當講師(這有點模糊) 這裡不是指補習班老師 而是若在某方面學有專精, 能於國高中/民間團體/公司做"定時"或"不定時"演講 車馬費(不定時)或演講費(定時)是否皆可拿取呢 ? 這裡有分民間團體的"營利"或"非營利"嗎 ? 3. 與親人/朋友合夥開餐廳/工作室(這更不確定了) 爬文說不可以 因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 所以與親友一起投資合開"餐廳"或"工作室"皆不可以囉? 但又依法: 公務員投資行為符合下列要件: (一)投資事業非屬其服務機關所監督; (二)僅得投資做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三)投資股份總額未超過投資公司股本總額之10%者 為法所不禁 ==> 所以如果餐廳變為申請成為股份公司就可以投資了, 只要股份不超過10% ? 如有些問題問得太笨請見諒 感謝各位回答 <(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98.1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246431.A.268.html

07/13 18:19, , 1F
公務員板 PublicServan 應該有更專業的人知道 可以去問問
07/13 18:19, 1F

07/13 18:23, , 2F
怎麼只看13? 14、14-2、14-3有很多關於銓敘部的函示
07/13 18:23, 2F

07/13 18:23, , 3F
有解釋。
07/13 18:23, 3F

07/13 18:33, , 4F
推樓上 可以去書店翻翻阿公最新的考銓法典 後面有不少函釋
07/13 18:33, 4F

07/13 19:09, , 5F
投機是指股票,期貨之類的也不能玩嗎?
07/13 19:09, 5F

07/13 19:20, , 6F
股票應該可以 但不能買超過該公司10%的股票
07/13 19:20, 6F

07/13 19:24, , 7F
可以買到10%的人也不用考公務員了
07/13 19:24, 7F

07/13 19:37, , 8F
等到原PO考上進入血汗機關後...生涯規劃猶如浮雲阿XD
07/13 19:37, 8F

07/13 19:55, , 9F
的確是笨問題! 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講學與著作之自由
07/13 19:55, 9F

07/13 19:57, , 10F
po文內容大致正確 問號拿掉改成肯定句即是
07/13 19:57, 10F

07/13 20:21, , 11F
我認為 投資新事業 你可以經營 但是不要有實權股份..
07/13 20:21, 11F

07/13 20:21, , 12F
只要當幕僚應該可以
07/13 20:21, 12F

07/13 21:16, , 13F
樓上大大是指合夥的獲利也轉為幕後嗎? XD
07/13 21:16, 13F

07/13 21:34, , 14F
補習班老師可以的,好像有函釋
07/13 21:34, 14F

07/13 21:46, , 15F
請參考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07/13 21:46, 15F

07/13 23:30, , 16F
不要以為股票一定是上市大公司,這文第三點所問,如果只是單
07/13 23:30, 16F

07/13 23:31, , 17F
純出資的股東而沒擔任任何經營角色,是可以的,但出資不能超
07/13 23:31, 17F

07/13 23:32, , 18F
過10%,嗯嗯...自願出資99%但股份只拿10%那也可以~
07/13 23:32, 18F

07/13 23:32, , 19F
至於1可以,但不得去任何促銷行銷活動包括給著作簽名
07/13 23:32, 19F

07/14 01:27, , 20F
去兼沒酬勞的AV男優?
07/14 01:27, 20F

07/14 12:29, , 21F
如果有治療師執照 可以於六日兼差掛照職業嗎?
07/14 12:29, 21F

07/14 16:56, , 22F
以前系上有兼任講師就是海關的跟國稅局(或稅捐處)的
07/14 16:56, 22F

07/15 21:51, , 23F
兼職教學雖然可以,但一定要上簽經機關主管核准
07/15 21:51, 23F

07/15 21:52, , 24F
前一個主任准我去高餐兼課,現這個主任不准
07/15 21:52, 24F

07/15 21:54, , 25F
後來這主任准我去虎尾科大,現又不准我去補習班
07/15 21:54, 25F

07/15 22:25, , 26F
總之, 要兼課前, 先口頭請示主管, 同意再上簽.
07/15 22:25, 26F
文章代碼(AID): #1JmblV9e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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