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謝宜容遭記兩大過免職案 北高行判撤銷處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8小時前 (2026/09/03 19:27), 編輯推噓-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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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容遭記兩大過免職案 北高行判撤銷處分 2026/9/3 18:2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不服遭記2大過免職,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 認定,懲處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且事實認定有誤,判決撤銷原處分。 判決指出,北分署吳姓員工民國113年11月4日在辦公室自縊,勞動部隨後進行疑似職場霸 凌行政調查,並於同月19日公布調查報告。 勞動部及勞發署考績委員會陸續審議後,認定謝宜容身為機關首長言行不檢、管理及情緒 控管不當,涉及職場霸凌且情節重大,核予一次記2大過免職。 謝宜容不服,復審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北高行指出,「兼聽另一方意見」是正當法律程序的重要原則。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在考 績委員會尚未討論、決議前,即於立法院答詢表示將對謝宜容記2大過,形同「未審先判 」,使考績委員會的設置及會議召開流於形式。 法院並指出,謝宜容所屬機關為勞發署,勞動部僅為考績核定主管機關,但本案卻先由上 級機關勞動部召開考績委員會,再交由下級機關勞發署審議,使勞發署難以發揮內部同儕 評量功能,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此外,一次記2大過屬重大懲處,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機會,但勞發署及勞動 部考績委員會均未適法通知謝宜容到場。 法院認為,主管職務要求與職場霸凌如何區分,應兼聽各方論述,不能以謝宜容事後在復 審程序提出答辯,補正先前程序瑕疵。 法院另指出,兩次考績委員會均以勞動部調查報告作為懲處事證,但報告一方面記載「無 法證明」吳姓員工遭長官職場霸凌,另一方面卻建議認定謝宜容涉及職場霸凌,內容存在 矛盾。考績委員會據此作成懲處,屬錯誤事實認定及不完全資訊。 北高行今天認定免職原處分違法,謝宜容提告有理由,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編輯:張銘坤)1150903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9030276.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0.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788434825.A.226.html

09/03 19:51, 8小時前 , 1F
綠色黨證很好用
09/03 19:51, 1F

09/03 21:13, 6小時前 , 2F
當初就有特意留瑕疵下來
09/03 21:13, 2F

09/03 21:39, 6小時前 , 3F
程序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瑕疵==
09/03 21:39, 3F

09/03 22:26, 5小時前 , 4F
綠色黨證很好用你確定是因為綠色黨證?小心被告
09/03 22:26, 4F

09/04 03:27, 27分鐘前 , 5F
顏色正確的話,把人弄到自殺都沒事
09/04 03:27, 5F
文章代碼(AID): #1gcLc98c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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