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24小時內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熱門看板
看板列表
我的收藏
最近瀏覽
批踢踢 PTT 搜尋引擎
看板
[
Examination
]
討論串
[課業] 刑法346第1.2項
共 2 篇文章
排序:
最新先
|
最舊先
|
留言數
|
推文總分
內容預覽:
開啟
|
關閉
|
只限未讀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2
Re: [課業] 刑法346第1.2項
推噓
1
(1推
0噓 0→
)
留言
1則,0人
參與
,
最新
作者
ipodfw
時間
12年前
發表
(2014/05/02 17:11)
, 12年前
編輯
資訊
0篇文章回應此文
0
內文有0個圖片
image
0
內文有1個連結
link
1
內容預覽:
原文推文有回應於此種情形,僅屬增加財產上利益,不過我突然有一疑問,. 一般的網路詐騙案件,如假拍賣騙取匯款,實務上都是以詐欺取財罪名判刑,. 若以原推文邏輯,豈不是也應該論詐欺得利? 還請不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2.198
.
※
文
#1
[課業] 刑法346第1.2項
推噓
2
(2推
0噓 3→
)
留言
5則,0人
參與
,
最新
作者
erica5781
(一天)
時間
12年前
發表
(2014/04/30 17:20)
,
編輯
資訊
0篇文章回應此文
0
內文有0個圖片
image
0
內文有1個連結
link
1
內容預覽:
截取兩題題目比較:. 1:. 甲缺錢,佯裝綁架學童,要求家長依指示轉帳至指定帳戶,不然將學童勒斃..... 解題書討論的是346第2項,即"匯款"討論"第2項的財產上不法利益". 2.. 甲意圖營利略誘婦女,被乙知悉,乙遂乘機向甲表示:必須加倍還錢(甲欠乙錢),否則即以略誘事提出告發。. 這題乙要求
(還有5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