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除夕夜回娘家 - 鄧惠文

看板FamilyCircle (家庭板)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8年前 (2007/02/16 02:1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wed4ever (小三)》之銘言: : 來源/KKBOX :  文/鄧惠文 : 「今年除夕,我要陪媽媽吃年夜飯。」 : 這不是一句很簡單的話嗎? : 如果出自男人口中,不論他已婚或未婚,聽起來盡是孝心與溫暖。如果出 : 自女人,未婚的還可以,如果已婚的女人這樣說,結果會怎樣? : 試著在Google輸入「除夕回娘家」,查到的各種討論足以讓人瞠目結舌, : 這件事似乎比要美國從伊拉克撤軍還難。 要破除傳統男女不平權的陋習 女人與女人的父母 也是要反省! 譬如 男女同樣在結婚 就不要拿夫家聘金 餅錢 取用住公婆甚麼的 不要有女兒婚後 就丟給夫家負責的心態 (換個角度想, 女人的幸福 有必要靠夫家給嗎? 難道女人的父母 就沒能力給? 沒義務給? 公婆能力就比較好? 此外 人家公婆可不會將自己兒子丟給岳父母負責啊!) --- 既然要男女平等平權 (小孩雙姓 除夕夜回老家 婚後孝順自己父母) 那麼 女方與女方父母 就應該像男人與男人父母一樣 在婚姻中 一同出錢出力 一起分擔義務 (而不是把義務丟給男人或夫家!) : 如果有人不喜歡回婆家過年,卻因為社會的習俗與體制不得不去,就違反 : 了自由。這麼簡單的道理,人們卻把它搞得複雜無比,用各種冠冕堂皇的 : 理由責難女人,嚇唬女人,竟然還發明了「除夕初一回娘家會帶給娘家厄 : 運」,抓住女人心繫父母家人的弱點予以威脅。 沒有受教育或無知的父母 比較會信這一套吧! 明智又真正懂得愛女兒的父母 才不會迷信與昏庸到這種地步! 自己父母因時代背景或教育程度智識不開也就算了 若加上做兒女的 完全不試著和自己父母溝通"新觀念"的話 那做子女的 也是有要反省的地方啦!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2.41 (02/16 02:14) ※ Aimable:轉錄至看板 Boy-Girl 02/17 07:35
文章代碼(AID): #15rABLSM (FamilyCircle)
文章代碼(AID): #15rABLSM (FamilyCir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