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消防安全設備安檢]這業務是台北中崙分 …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 (松鼠)時間17年前 (2009/05/20 23:5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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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個人看法 各位學長可以一起來討論看看 就原po文章及連結blog內容 其問題癥結點是在於停車格與車道動線之間 只是很不幸的是 該停車格旁柱子上是消防安全設備 所以誤認與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上有關係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技術施工篇 第 60 條 停車空間及其應留設供汽車進出用之車道,規定如左: 一、每輛停車位為寬二‧五公尺,長六公尺;大型客車每輛停車位為寬四 公尺,長十二公尺。但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二分之一車位數,每 輛停車位寬度及長度各寬減二十五公分。 二、機械停車設備每輛為寬二‧二公尺,長五‧五公尺及淨高一‧八公尺。 三、基地面積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上者,其設於地面層以外樓層之停 車空間應設汽車車道 (坡道) 。其供雙向通行且車道服務車位數未達 五十輛者,得為單車道寬度;五十輛以上者,自第五十輛車位至汽車 進出口及汽車進出口至道路間之通路寬度,應為雙車道寬度。 四、實施容積管制地區,每輛停車空間 (不含機械式停車空間) 換算容積 之樓地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四十平方公尺。 前項機械停車設備之規範,由內政部另定之。 第 61 條 車道之寬度、坡度及曲線半徑應依左列規定: 一、車道之寬度: (一) 單車道寬度應為三‧五公尺以上。 (二) 雙車道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 (三) 停車位角度超過六十度者,其前方車道之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 二、車道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六,其表面應用粗面或其他不滑之材料。 三、車道之內側曲線半徑應為五‧○公尺以上。 因為這些都必須有現場的資訊才能來做討論 有沒有設計不良 或是需要改善的 我想這些資料可以參考的 建築的部分不太熟 不過我認為 在台北市 這屬 都發局 的問題 //都發局=都市發展局 是建管處的上級單位 也許找建管處也可以 妳可以朝這方面詢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30.197 ※ 編輯: squirrelspy 來自: 211.79.130.197 (05/21 00:02)

05/21 07:41, , 1F
給松鼠:剛值宿完~不給你收錄ˋˊ...
05/21 07:41, 1F
文章代碼(AID): #1A52XuHs (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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