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 藍委提案 警官任用排除學歷限制
日期:2009/06/14 12:15
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4/5/1l8pd.html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4日電)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為員警請命,提案修改「警察人
員人事條例」,將警正三階警察官任用資格排除須中央警察大學畢業的限制,保障基
層晉升警官的公平性。
依據現行條文規定,警察官任用資格包括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曾任警察官,經依法
升官等任用者;以及本條例施行前曾任警察官,依法銓敘合格者。其中,職務等階最
高列警正三階 (即俗稱兩線兩星而言)以上,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訓練合
格。
不過,謝國樑認為,警察除通過警察特考三等考試及格外,尚須具備警察大學畢業,
才能晉升警正三階警察官的資格,破壞國家考試公平性,對於辛苦準備考試的基層員
警也不公平,相關違失日前已遭監察院糾正。
謝國樑提出修正草案,刪除警正三階警察官任用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訓練
合格的規定,修改為「警察官任用應經警察教育訓練合格」。
至於現行體制如何解決上述問題?謝國樑表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也要
求警政署先安排警察特考三等考試錄取人員至中央警察大學接受教育訓練,以符合警
察官任用資格的限制。
謝國樑認為,僅透過行政命令加以規範,無法根本解決長久以來警察官晉升資格的問
題,只有透過修正警察官任用資格須警察大學畢業的學歷限制,才能解決現行警察特
考不公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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