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消防法修正三讀 明火表演、放天燈改許可制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 (才志超群)時間14年前 (2011/04/19 19:24),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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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4/19 10:36 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9/58/2q2u3.html 消防法修正三讀 明火表演、放天燈改許可制 立法院院會今天(19日)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日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室內 場所進行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的表演活動,違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 罰鍰。另外,這次修法也把放天燈納入管制,施放時間和地點須獲主管機關許可,違者處 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 台中夜店大火,釀成9人死亡的慘劇,社會也出現強大檢討聲浪。為此,立法院院會19日 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規定供公眾使用的建物或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場所,除非 另有法律規定,否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的方式進行表演活 動,違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到15萬元不等罰鍰。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這次配合時代變遷修法,盼法令與時俱進,保障人民的安全。他 說:『(原音)這個重要的意義就是社會跟法令要與時俱進,過去我們的法令一直追不上社 會變遷,像很多表演場廳,尤其是室內明火表演根本無法可規範。現在我們修改「消防法 」之後,有關室內明火表演,就給他嚴格限制跟禁止的規定。如果要申請,可以,但是必 須申請許可之後,才能進行表演。』 除了明火表演受到規範外,台灣民眾最愛放的天燈也在這次修法中列入管制。未來如果沒 有經過主管機關許可,並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放天燈,最高可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法 案也規定,凡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者,也將對管理權人或行為人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 ,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強制檢查或令其提供相關資料。 -- 肝不好 肝若好 人生是黑白的 考卷是空白的 、 ﹐ ● ●b ▎ ●> ● ▌ ﹍﹍ 囧> 幹... ▲ ■┘ ▎ ■ ▋ ︶■ 〈﹀ ∥ ▁▁∥ ▎ ﹀〉▊ 〈\ ψcockroach727tt.cc) ◆ From: 140.112.2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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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天燈要申請!!!!水燈不知有沒有列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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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00:40, , 2F
消防人員管理條例何時要過?
04/20 00:4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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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出大事永遠不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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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2:10, , 4F
我覺得這是腦殘法規ㄟ 不申請又怎樣 來捉阿 怎麼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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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2:12, , 5F
夜店派人駐守?天燈必須屬名? 以後會不會有 明火取締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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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燈巡視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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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條例過了 怎凹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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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9:18, , 8F
就怕凹更大的都寫進管理條例裡面咧...
04/20 19:18, 8F
文章代碼(AID): #1DhN4343 (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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