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 基隆第一高樓 消防不合格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 (回憶真是痛苦)時間13年前 (2012/01/02 17:2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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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 新聞出處: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30314/IssueID/20120102 【葉書宏╱基隆報導】為讓民眾辨別營業場所是否安全,基隆市政府昨元旦起將針對不合 格的場所張貼「不合格場所告示」,消保官與消防局前往六處張貼告示警告,其中包括基 隆市第一高樓、三十三層樓高的「麗榮皇冠」,消防局給予一個月改善期限,複檢通過才 撤掉告示,否則依法處以最高三十萬元罰款。 基隆市消保官黃美朧及消防局局長唐鎮宇,昨率隊赴基隆第一高大樓「麗榮皇冠」,因公 共設施消防設備安檢不合格,未依規定期限改善,張貼基隆市第一張「不合格場所告示」 ,提醒民眾留意消費場所的安全,也促使業者盡速改善消防安全缺失。 唐鎮宇表示,即起本市將針對消防檢查不合格,或沒有依規定期限改善的營業場所,將在 入口處張貼不合格告示,讓民眾判斷是否安全,若業者在期限內改善,複檢通過後就拆除 。 若未改善可罰30萬 黃美朧則指出,張貼不合格場所告示是依據《消防法》及《消保法》規定,可對媒體公告 或是採取適當措施,也提醒消費者,「看到這樣標示的場所,最好不要再進去。」 基隆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科長黃琦初說:「若被張貼店家未在期限內改善,可依《消防法 》處以三萬元罰款或《行政執行法》最高處以三十萬元罰款!」 業者指已發包趕工 麗榮皇冠管委會行政人員吳進財說,因部分消防措施需發包進行工程,會要求廠商在期限 內完成,避免損害消費者權益。 對於「麗榮皇冠」列為不合格場所,林小姐說:「很訝異!會常來是為了看便宜的早場電 影,以後應該會少來!」黃先生表示:「業者應善盡義務,不然對消費者沒有保障!」 麗榮皇冠小檔案 完工時間:2001年 高度:147.5公尺 樓層:地上33層、地下7層 用途:包含餐廳、電影院、飯店、遊樂場等 資料來源:麗榮皇冠 ------------------------------------------------------------------------------ 不合格場所最好別去~呵呵 那最好就通通合格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42.89

01/02 19:23, , 1F
是喔不合格喔 還蠻常去看電影的...而且那邊現在多好多店
01/02 19:23, 1F

01/04 11:24, , 2F
這麼大的場所,消檢要合格實在是有難度~
01/04 11:2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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