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 基隆第一高樓 消防不合格
日期:101.1.2
新聞出處: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30314/IssueID/20120102
【葉書宏╱基隆報導】為讓民眾辨別營業場所是否安全,基隆市政府昨元旦起將針對不合
格的場所張貼「不合格場所告示」,消保官與消防局前往六處張貼告示警告,其中包括基
隆市第一高樓、三十三層樓高的「麗榮皇冠」,消防局給予一個月改善期限,複檢通過才
撤掉告示,否則依法處以最高三十萬元罰款。
基隆市消保官黃美朧及消防局局長唐鎮宇,昨率隊赴基隆第一高大樓「麗榮皇冠」,因公
共設施消防設備安檢不合格,未依規定期限改善,張貼基隆市第一張「不合格場所告示」
,提醒民眾留意消費場所的安全,也促使業者盡速改善消防安全缺失。
唐鎮宇表示,即起本市將針對消防檢查不合格,或沒有依規定期限改善的營業場所,將在
入口處張貼不合格告示,讓民眾判斷是否安全,若業者在期限內改善,複檢通過後就拆除
。
若未改善可罰30萬
黃美朧則指出,張貼不合格場所告示是依據《消防法》及《消保法》規定,可對媒體公告
或是採取適當措施,也提醒消費者,「看到這樣標示的場所,最好不要再進去。」
基隆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科長黃琦初說:「若被張貼店家未在期限內改善,可依《消防法
》處以三萬元罰款或《行政執行法》最高處以三十萬元罰款!」
業者指已發包趕工
麗榮皇冠管委會行政人員吳進財說,因部分消防措施需發包進行工程,會要求廠商在期限
內完成,避免損害消費者權益。
對於「麗榮皇冠」列為不合格場所,林小姐說:「很訝異!會常來是為了看便宜的早場電
影,以後應該會少來!」黃先生表示:「業者應善盡義務,不然對消費者沒有保障!」
麗榮皇冠小檔案
完工時間:2001年
高度:147.5公尺
樓層:地上33層、地下7層
用途:包含餐廳、電影院、飯店、遊樂場等
資料來源:麗榮皇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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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場所最好別去~呵呵
那最好就通通合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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