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 亂叫救護車5/1起收費 10人列黑名單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 (tobias)時間13年前 (2012/04/15 15:03), 編輯推噓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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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4/15 新聞出處:http://ppt.cc/X2Yd 〔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五月一日起,桃園縣內有特定十人叫救護車將 收費,最多一千八百元,因為他們在縣府消防局屬亂叫救護車送醫的「黑名單」。 消防局指出,復興鄉黃姓女子為了要到新屋與男友約會,過去兩年來叫消防分隊的 救護車九十五次,她都以頭痛等理由要求救護車送她到龍潭鄉的國軍桃園總醫院, 把救護車當免費計程車。 五月一日起,黃女若再無故叫消防局救護車就得付費,和黃女一樣被消防局列管濫 用救護資源名單中的另外九人,也是把救護車當免費車使用,他們有時只是要回診 、有時只是酗酒,均無危及生命安全的病症。不過,這十人有生命危險時,當然也 要救送,且免收費。 消防局長謝景旭說,民國九十九年間,龜山鄉有民眾手指頭被割傷叫救護車,同時 間附近五百公尺另一人心肌梗塞病發,消防局只好從其他分隊調用救護車,因時間 延遲而送醫不治。 他指,收費不是目的,只是盼大家更愛惜寶貴的救護車等醫療資源。 收費有法令依據,「經常性酒醉路倒、醫院回診、無故申請緊急救護服務等明顯濫 用消防救護車」的民眾,叫救護車乘坐就要繳費,依距離不同費用六百元到一千八 百元間。 救護車若收費須經過分隊、大隊與局本部三層審核,費用將繳入桃園縣公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89.174

04/15 18:30, , 1F
費用為什麼不是到消防局?
04/15 18:30, 1F

04/15 18:39, , 2F
樓上...罰的錢不是都是到公庫嗎??超速那些都是到公庫
04/15 18:39, 2F

04/15 22:09, , 3F
收費的那條不是被改過了嗎@@"?
04/15 22:09, 3F

04/16 00:32, , 4F
天龍國什麼時候才會進步呢?
04/16 00:32, 4F

04/16 08:34, , 5F
水果縣濫用的民眾一堆 卻也只列出10人 加上如果沒"明顯"濫
04/16 08:34, 5F

04/16 08:36, , 6F
用的話 一樣不得收費 這收費條件跟沒有一樣 阻止不了濫用
04/16 08:36, 6F

04/16 08:37, , 7F
大概只會害真的需要救護車的民眾不敢報案最後延誤病情
04/16 08:37, 7F

04/16 13:51, , 8F
腦殘的上位者指示:不得主動對民眾宣導濫用收費事宜
04/16 13:51, 8F

04/16 13:52, , 9F
若得知有主動宣導者,嚴懲!!!
04/16 13:52, 9F

04/16 15:42, , 10F
乾脆學香港,一律送就近公立醫院,否則一律收費.
04/16 15:42, 10F

04/27 12:20, , 11F
口口:各救護車應張貼宣導單,若民眾有疑問,應予以說明
04/27 12:20, 11F

04/27 12:20, , 12F
,但不主動告知。
04/27 12:20, 12F

05/19 20:46, , 13F
1800元也太少了吧,對付這種民眾,收個5000元也不為過
05/19 20:46, 13F
文章代碼(AID): #1FYdB82a (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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