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緊急醫療轉院之規定?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 (不良豬)時間13年前 (2012/09/02 01:03), 編輯推噓3(306)
留言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下消防學長們 今天碰到的案例 傷者送去醫院沒資料 報警後我去處理 找到了傷者資料 但是找不到家屬 查過戶政了 就都沒有 醫生居然問我說 "這傷很嚴重要轉院 沒家屬我沒辦法喔 你現在要怎麼辦?" 就算不知道也應該問主管機關吧? 我客氣回說 主管機關不是衛生局嗎 沒有相關法規規定或承辦人可以問嗎 醫生還是擺爛說 我不知道 沒家屬就不能轉院 我沒辦法處理 你要怎麼處理? 然後就不管了 也不想辦法聯絡相關單位或是問上級主管 最後還是同事聯絡上當地衛生局長出面才解決 我相信他應該不是不知道怎麼處理 只是不想擔出事的責任 但是講難聽一點 今天我也不管後續 我盡到查驗身份跟通知義務 人死了我頂多依規報驗 我會有責任嗎 我怕啥 今天我要是不執著於聯絡衛生局相關人員 最後請到局長出面 一條人命就這樣丟著不管最後死掉 難道醫師沒有責任嗎? 重點我想請教的是 對於這種緊急救護的規範 到底是否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 我得了一種不運動就會死的病.... 大家一起來跑步吧~ Road_Running 路跑版 歡迎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143.184

09/02 01:52, , 1F
緊急醫療救護法和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都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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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1:52, , 2F
應該是醫院要協助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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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2:08, , 3F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36條
09/02 02:08, 3F

09/02 02:11, , 4F
罰則在第42條 請勤指的通報給衛生局局長(通常都有電話)
09/02 02:11, 4F

09/03 01:02, , 5F
送達醫院後,醫院已經掛號,那轉診就應該由醫院處理
09/03 01:02, 5F

09/03 01:03, , 6F
就算沒掛號,通報勤務中心看怎麼辦吧!
09/03 01:03, 6F

09/03 01:13, , 7F
本人非警消,曾經在民間救護車待過
09/03 01:13, 7F
其實重點不在我要怎麼辦 警察到場就只是查證身份 聯絡家屬 大不了死了我再報驗 我還有啥義務責任要做 只是一條人命還有得救 醫生擺爛不做為 還推給我 我就賭爛 今天我不想辦法 就是放著等死 死了的話 到時相驗跟檢察官報告 看是會調查我還是調查醫院有過失 ※ 編輯: loveloser 來自: 111.253.143.184 (09/04 00:42)

09/05 01:13, , 8F
其實也不用跟他拼,就說你要回報勤務中心,醫院拒收
09/05 01:13, 8F

09/05 01:13, , 9F
他一個小小醫師,應該擔不起那個責任吧
09/05 01:13, 9F
文章代碼(AID): #1GGZ_Pd7 (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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