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請問一下
應變中心作要要點第17條第三款
因震災或海嘯併同發生核子事故時:
原則上內政部長擔任指揮官,原能會主委擔任協同指揮官
那如果像雪隧發生車禍併同火災
也是內政部長擔任指揮官,交通部長擔任協同指揮官嗎?
還是這一條只適用在核子事故
要準備考試了有點疑惑 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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