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鴿聞] 柯P效應!警政署砍20項雜務 全國警通用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 (火雞雞)時間9年前 (2015/04/20 14:4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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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0 新聞出處:(連結或是xx報xx版) 蘋果日報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大刀一揮,砍掉北市警察27項行政協助雜項。警政署跟進,今天決議 簡化20項協辦業務,全國警察適用。 警政署為回應員警回歸專業化期盼,本月2日通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請提供 減化警察協辦業務具體工作項目,並蒐集相關網站員警反映意見,經彙整具共通性者計有 36項,並由本署召開專案會議,在合法性及必要性等原則下充分討論,經決議減化警察協 辦業務計20項,警察以不協助為原則。 警政署所減化警察協辦業務20項,例如協助行政機關稽查人員安全維護、協助查緝禁菸場 所、協助查緝爆竹煙火、協助民間企業舉辦活動之安全秩序維護、協助空氣污染防制等, 以不協助為原則;至於本署認應繼續協辦事項,如有法令規定應協助之協助違法食品安全 衛生稽查、協助傳染病防疫等,仍應依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為配合政府政策,如查緝非法外勞、協助違法藥品之稽查取締等,基於行政一體,仍繼續 協助。此外非警察職權所能處理,例如民眾無端報案野外蛙鳴鳥叫,或者鄰居住戶寵物太 吵等雜事,非警察職權所監督,往後將不再協助。 警政署表示行政機關亦具有廣義警察權,主管機關應依職權稽查、取締,執行過程如有糾 紛可立即撥打110報案,各級勤務指揮中心立即調派警力協助處理;個案確有需求,應依 行政程序法第19條規定辦理;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達施政需要,請警察協助者,基 於地方自治精神,予以尊重。 本署除減化警察協辦業務外,另為避免員警勤務過勞情形,已修正每日服勤時數為8至10 小時,必要時得延長2小時為上限,而勤務編排嚴禁分為3段以上勤務編排方式,期以維護 員警身心健康。 警政署說明:因一般行政機關推行一般行政未遇有障礙,就動輒即要求警察機關提供協助 ,對於警力不足下是一大負擔,所以警察執行職務協助,應秉「被動性」、「個案性」與 「輔助性」之原則,並界定主管與協助機關之立場,以免主從不分,權責不明。 警政署強調:行政機關各有其任務與職掌,且行政機關主管業務,有其專業及不可替代性 ,警察不宜介入他機關權責,未來行政機關提出警察職務協助事項時,將回歸以「行政程 序法」第19條及「行政執行法」第6條等規定辦理,行政機關訂定法令時,不宜再將警察 列入協助。(張君豪/台北報導) 警政署簡化警察協辦業務一覽表: 協助查緝禁菸場所 協助違法藥師、藥劑生、營養師之稽查取締 協助違法密醫及密護之稽查取締 協助違法化妝品之稽查取締 協助一般性未違法食品安全衛生稽查 協助取締爆竹煙火 協助稽查日租套房、違法民宿、旅館業 協助一般廢棄物取締 協助公園內非屬道路違規停車及攤販之取締 協助空氣汙染防制(汽、機車排放) 協助水域巡查與勸導 協助各級學校校慶、畢業典禮、舞會、運動會之安全秩序維護 協助各機關舉辦活動之安全秩序維護 協助行政機關稽查人員安全維護(不含聯合稽查) 協助狂犬病、登革熱、急性傳染病防治宣導 協助防疫藥劑噴灑人員安全維護 協助衛生主管機關致特種營業場所抽血檢查 協助急難救助個案訪查 協助非道路範圍攤販之取締 協助民間企業舉辦活動之安全秩序維護 http://tinyurl.com/qcm58w5 消防何時會跟進??? @@ (內容請費心排版一下方便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82.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remanLife/M.1429512190.A.965.html

04/20 18:56, , 1F
馬上跟進 警察不做的 消防領來做
04/20 18:56, 1F

04/20 20:19, , 2F
海水退潮之後就知道__沒穿褲子XD
04/20 20:19, 2F

04/20 21:17, , 3F
只要兩號接電話急者派遣不過濾 結果都一樣啦
04/20 21:17, 3F
文章代碼(AID): #1LD9_-bb (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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