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排煙規定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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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ykwei33 (寶寶)時間13年前 (2012/09/01 14: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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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材料隔間(耐燃一級),門不須不燃材料,一般門即可,此種居室小於100平方公尺,免檢討居室排煙!但居室未隔到樓板或屋頂者,上方空間應列為鄰近居室之面積加以檢討排煙設備。於應設置排煙設備場所之居室,應以190條檢討免設,不適用上述狀況!上述有解釋疑義及法令解釋,請上消防署網站查詢!. --. Sen

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vidntpk (小滋滋)時間13年前 (2012/08/13 18: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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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類型:消防安全檢查. 所在縣市:苗栗縣. 問題:請問有在執行安檢或會勘的前輩?. 如果有一間大於100平方公尺的居室應設機械排煙,. 鄰近旁有小於100平方公尺的小居室以及梯間,. 該小居室的門上方及梯間應該要以防煙垂壁做防煙區劃嗎?. 懇請高手賜教...,感謝!. --. 發信站: 批踢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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