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海外所得稅方法論

看板Foreign_Inv (海外投資)作者時間5小時前 (2025/11/15 11:58), 5小時前編輯推噓3(3013)
留言16則, 5人參與, 1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討論海外所得稅時會提到實現獲利的(不)定時操作 但是偶然發現可能一個方法 想詢問大家是否意識到或了解此種方法 也或許這方法沒那麼好用或甚至是錯誤的 說給大家分享討論 簡言之,運用夫妻間贈與,成本會重新認定 最簡單的例子是,假設持有市值3000萬美股,成本1000萬/因此獲利2000萬 若需要3000萬,直接賣出需繳交(2000-750)*0.2=450萬海外所得稅 (粗略.細節不計算) 若先贈與另一伴後,成本會依據贈與市價計算,贈與後3天賣出,姑且當作一樣市值3000萬 但不用海外所得稅了 甚至可以長期偶而再反贈與操作"歸零"成本 簡略敘述如上,不知道有無大大分享反饋 感恩 ※ 編輯: kerool (203.121.226.140 臺灣), 11/15/2025 11:59:41

11/15 12:47, 4小時前 , 1F
國內贈與稅可以課,除非沒有戶籍,但那就看國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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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2:51, 4小時前 , 2F
遺產及贈與稅法,3-1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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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php?id=94066&title_id=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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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用課海外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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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如為受贈而取得者,應以受贈日為取得日,並以受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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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之時價為取得成本計算所得;但股票如係因配偶相互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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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而取得,則應以第1次贈與前之取得日為取得日,並以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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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贈與前之取得成本計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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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下,夫妻兩人免稅額合計750萬,現在還是覺得不太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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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4:14, 3小時前 , 12F
理…結婚後要繳的稅比單身的時候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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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4:30, 2小時前 , 13F
台灣法律是在懲罰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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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的部分是夫妻間現金轉移不涉及贈與,但先生IB的獲利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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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5:47, 1小時前 , 15F
真的要查還是會要求先生資金來源是薪資還是資本利得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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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5:52, 1小時前 , 16F
漏字補充:夫妻間贈與行為要申報,但是不用計入贈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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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5_fi63 (Foreign_I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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