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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發問] 試用期期間想走人可以隨時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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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raphines (愛與真實的化身Ⅱ)時間17年前 (2008/05/01 15: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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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沒有特別規定,. 試用期是不是需要預告期,. 不過通常公司在簽訂契約的時候,. 都會有規定預告期,. 只是因為法令上規定必須舉出公司因為你突然離職造成的損害,. 才能跟離職員工要求損害賠償,. 所以法理上來說,. 是想離開就可以離開,. 公司很難對你怎麼樣~. (不過假如簽訂的契約中有明載試用
(還有17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fi1277 (polly)時間17年前 (2008/05/01 12: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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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在試用期期間如果想要離開可以隨時離開. 還是要提前一個月說呢?. 如果做未滿一個月,薪資會照給嗎?. 之前是有爬文說做一個星期就會給薪.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6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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