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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育嬰留停遣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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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ddooi (天氣晴)時間15年前 (2011/03/22 23: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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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據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公司是不得拒絕員工提出育嬰留職申請的,. 不過在該員工留職停薪的期間,雇主為了業務繼續經營之必要,是有權利再招募. 新的員工來補這個空缺,法律上也無明文規定育嬰留停復職之員工可以回到原職原位. 而若公司有意願依法採取遣散的方式,員工也接受,當然可以讓事情最圓滿和平的解決.

推噓0(0推 0噓 8→)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len (哇哈哈N)時間15年前 (2011/03/22 11: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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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遇到一個問題. 有一個員工之前因為績效不佳原在遣散名單裡. 結果公司給她三個月的機會改善績效 若達不到即遣散. 結果在三個月將屆的時候 她提出育嬰留職停薪7個月. 因為我們公司不算大 所以這樣的留職停薪申請對我們的人力調派是會造成困擾. 老闆希望我找個比較適當的方式 他不介意付遣散費. 打給
(還有5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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