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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非自願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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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刑法有關偽造文書印文罪第210~220,有寫到一句.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公司填寫日期100.07.19是否有損害到就要舉證了。. 反而公司沒有資遣員工之列冊通報違反就業服務法第33條,. 罰則看就業服務法第68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七月份休假日加班費未給,想就
(還有79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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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人資前輩們~. 7/18主管告知要將我資遣 預計是任職到7月底. 7/19下班時就要我任職到今天. 但在這一個月未將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我. 在這其間也有寫信給主管 要7月份的薪資條及詢問薪資少發的部分. 皆沒有回應 信也都有cc給勞工局. 8/19到打電話到前公司要非自願離職證明. 其主管及
(還有21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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