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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談談看不願加班是不是可以當不適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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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shsbug (在巨蛋打球 無價)時間14年前 (2011/10/20 10: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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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實務上來說. 只要勞資雙方都同意資遣. 用那個理由寫在離職證明上都不會有問題. 但如果勞方不願意接受資遣. 等於是用強制的方式. 就得慎選資遣理由. 回到主題. 其實法律上沒有不適任的字眼喔. 勞基法上的資遣理由是不能勝任工作. 關於"不能勝任工作"的主客觀認定條件有最高法院的判例可當依據.
(還有246個字)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anger (土生土長的台南人)時間14年前 (2011/10/19 21: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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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如不願意加班 是否可以當成不適任資遣. 請大家依法學的觀點來討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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