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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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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yoso (Amon)時間14年前 (2012/02/03 16: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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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勞基43.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 ^^^^^^^^^^^^. 特定的日期需要請假是否為這個正當事由可能要來討論的. 但產檢方面. 依勞基50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 依 勞動三 字第 0910055077 號 令. “...依醫學上之
(還有83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y10232005 (may10232005)時間14年前 (2012/02/03 02: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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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在剛剛合併的公司待了三年又兩個多月,(作二休二)目前因為剛結完婚,又懷孕,. 不想繼續做了於是昨天提了離職後 跟領班說只想做到3/1號順便辦離職,但領班不肯. ,原因是因為人力不足,而且希望我到2/17後才開始請假,請到離職,但要做到3月. 領班堅持要等他老婆(也是TA)請完產假回來後,他就可以
(還有57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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