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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雇主沒有登記業業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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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reephoenix (自由鳥)時間13年前 (2013/05/12 00: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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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業登記,簡單來說=有營業行為,就必須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 2.勞工=回歸到勞基法第二條「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工作獲致工資者。」. 與雇主的營業型態關係應該不大. 3.強制納保=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員工5人以上. 領有設立核准函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之公司、行號,. 即為勞保的強
(還有6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55555 (大仁)時間13年前 (2013/05/11 13: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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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一下各位人資前輩. 雇主如果沒有登記營業登記 這樣算是一間合法的公司嗎?. 雇主是汽車打蠟業,只有向遊覽車司機承攬業務而以. 如果這樣沒有設立營登,這樣員工算勞工嗎?. 然後怎麼去計算強制納保的人數阿?. 簡單一點 沒有設定營登的雇主,雇用員工來幫忙工作. 沒有幫勞工保勞健保 (假設雇用超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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