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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M ]
討論串[問題] 請問物管公司是否可以資遣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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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從您的文章中所看到是您希望能夠勞資雙方合意創造非自願離職事由,您提到希望公司以勞基法11-5做資遣,但我看到您所說的不適任皆為自己認為不適任,而非公司認為不適任,那公司為什麼要用勞基法11-5來資遣呢?. 再者,是否能夠拒絕調點呢?絕對可以,只是公司若依調動五原則辦理調動,那您拒絕的話只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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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目前本魯任職於某物管公司擔任駐點保全,據說是以派遣業登記。. 契約是以基本一年一聘為主配合駐點契約定立。. 目前駐點組長以不適任為由,要求調點。. 再者本魯因人生規劃亦萌生退意,希望公司以資遣方式但不拿資遣費讓我離開。. 主要就是為了非自願離職證明。. *問過公司是以安管員名義派遣,不知是
(還有140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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