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請益]關於仲介費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DTZfIfL ]
作者: shore199006 (hsuan) 看板: LAW
標題: [請益]關於仲介費
時間: Tue Mar 8 22:16:46 2011
前幾天有一個叫做阿雅的男生打給我
說他是家教的仲介
介紹我一個國三英文的家教
但前提是我要先簽約 並把身分證影本和照片傳真給他
他才願意把對方家長的電話給我
合約的內容是這樣的:
甲方洪振雅介紹學生給乙方當家教。
甲方洪振雅介紹學生給乙方當家教。
乙方如果接case,乙方每累積滿12個小時之後的3天內,得用ATM轉帳或用匯款匯收入的7%
給甲方。
乙方會用Excel 統計上課日與小時數並於每周三 Email一份給洪振雅。
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有權利不接case或終止教學。
乙方若須與洪振雅所介紹的家長簽約,必須經過洪振雅同意。
乙方不得將洪振雅給的家長或學生資訊私下告訴同學去承接case。
乙方對此合約絕對保密(在此僅只對洪振雅介紹的家長保密 乙方可將此合約告知自己的三
等親之內的親屬),乙方若違約得賠償甲方新台幣五萬元並支付所有民事庭之開庭費用並
同意完全放棄民事抗辯權。
雙方同意以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理法庭。
還有另外一篇 主旨<遊戲規則>
一次只介紹一個老師,所以被介紹過去的老師,不需擔心競爭。
第一次連繫到家長 & 第一次教完 都請與我回報狀況。
如果有事不能繼續教,請私下事先告訴我,以便我找老師來接替。
請隨時帶手機,因為有些家長比較急性子,如果我找不到你,我就找下一個了。
可以的話,請Email一張照片給我或讓我拍張照片 以便於我於手機中通訊錄尋找。若沒照\
片輔導三周後我可能忘了你的樣子了。老師出去代表我的門面,如果我不確定老師看起來\
是否正常,我不敢介紹。
對家長 請說我們是一個家教的教學團隊 (我不想讓家長聯想到商業色彩)。
夾檔的合約請簽名傳真給我 我傳真 07-2155582
身分證背面也請傳真給我 (你可寫上僅供洪振雅確認身分之用 不得做為其他任何用途)
阿雅
一開始我想說7%並不多
所以我就簽約了
但之後在版上看到有人po徵家教文(是同一個人)
而有人回 若該仲介無營業許可證 是不允許抽取仲介費的
於是他就把他的那篇文章刪掉了
我現在的疑問是
我不知道該不該繼續接這個case
(學生為國三男生 家長沒要求試教 只稍微談話後就願意讓我教他了)
若繼續接 是否仍有義務匯錢給那位仲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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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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