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重申連署理由審核標準

看板HomeTeach (家教-徵老師)作者 (蒼穹的斯斯)時間13年前 (2013/01/13 01: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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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LifeJob 看板 #1GyPM4Zg ] 作者: smart1988 (蒼穹的斯斯)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公告] 重申連署理由審核標準 時間: Sun Jan 13 00:55:29 2013 為了現在以及未來會使用連署機制參與組內事務者, 組務這邊再一次申明審票標準。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理由」   例:X 贊成     O 贊成政見     X 贊成,希望新人新氣象     O 贊成,此人思慮清晰,希望新人新氣象 「希望新人新氣象」視為個人期許,並非構成贊成的理由 再者,「對象」要明確,如果內容模稜兩可,讓我看不出來支持什麼東西,也是無效票 另外基本上,像是「XX板不能亡」、「當板主非OOO不可」,都是不合規定的 有時候因應緊急情況,才會通融諸如「XX板是好板,所以XX板不能廢」 或是「OOO是好人,所以非OOO不可」這類型理由 最最最起碼,請把「不能廢」或是「非此人不可」的「原因」寫出來, 如果我判定能構成理由,那麼多一票算一票吧。 大概就是這樣,可能有些沒寫到,以後看情況再行補充。 p.s 話說連署理由是可以更改的,只要再按一次連署鍵就可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1.132 ※ 編輯: smart1988 來自: 114.37.131.132 (01/13 01:0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rt1988 (114.37.131.132), 時間: 01/13/2013 01:01:51
文章代碼(AID): #1GyPS0bO (HomeT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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