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攬人員未經同意或授權代在要保書簽章者,一렠…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高雄的保險經紀人)時間17年前 (2007/05/15 10: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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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a-roc.org.tw/index06/law/law207.htm 招攬人員未經同意或授權代在要保書簽章者,一經發現應不錄用 財政部金融司80.4.29 臺融司(五)第八○一三一五二五九號函 主旨: 邇來間有保險招攬人員未得當事人同意或授權,即代其在要保書上簽章致生糾紛,請貴 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切實依照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前曾函令對於書面詢問事項,應確實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逐項親筆填寫及 簽章,不得由業務員代填,然仍有少數招攬人員罔顧法紀,未得當事人同意或授權 下,私自代其在要保書上簽章,致迭生糾紛,影響保險業之形象甚鉅。 二、爾後如有招攬人員未經當事人同意或授權即代其在要保書上簽章者,一經發現,應 不錄用,並將其名單送交公會供其他會員公司參考,其主管並應懲處。 三、各公司核保人員核保時,須核對要保書上簽名與印章是否均備,只備印章者,應再 詢問當事人之真意,如為團體險保件,除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或其家屬外,均須抽樣 查證;如為個人險保件,則須選樣(按其契約數比例)查證,如經發現有偽簽情事 ,該招攬員所招攬之保件,均須逐一查對。核保人員如未依規定辦理核保工作,一 經查獲,將取消其核保人員資格。 -- 小醺醺的保險家族 http://tw.club.yahoo.com/clubs/Wishing_Insurance_club 小醺醺的無名相簿 http://www.wretch.cc/album/wishing888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77.96
文章代碼(AID): #16II7L1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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