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儲蓄險的利息算是利息嗎?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時間15年前 (2009/05/01 16:01),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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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稅 字第 3562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0 年 07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保險法令彙編 (上冊) (85年版) 第 298、350、363、980 頁保險法令彙編 (88年新版)第 101、125、231-232、294、312 頁 相關法條: 所得稅法 第 4 條 ( 69.12.30 版 ) 保險法 第 101、125、131 條 ( 63.11.30 版 ) 要  旨: 人壽保險業依保險契約對受益人所為之給付,不論其項目名詞,依所得稅 法第 4 條第 7 款規定均應免納所得稅 主  旨: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係指保險業依據保險法人身保險章所辦理之保險, 由保險人依保險契約對受益人所為之給付而言,故凡屬人身保險之保險給 付,不論其項目名詞,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之規定均應免納所得稅。 說  明:台灣省稅務局稅一字第三五○一一號函所稱「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原名 華僑人壽保險公司) 澎湖分公司辦理儲金養老保險,所給付之年金,係屬 利息所得性質,該公司給付時,應依法扣繳所得稅款」乙案,諒係根據本 部 (56) 台財稅發字第○五八九五號令規定意旨辦理 (載賦稅法令彙編所 得稅第一四九、一七九頁) ,該規定於本函發布後應予廢除,不再援引適 用。 註:舊第二十條行政釋令:現已因八十二年三月修訂刪除。 5 裁判字號: 85年判 第 2777 號 裁判案由: 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 裁判日期: 民國 85 年 11 月 14 日 裁判要旨: 所謂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依財政部七十年七月八日台財稅第三五六二 三號函釋,係指保險業依據保險法人身保險章所辦理之保險,由保險人依 保險契約對「受益人」所為之給付而言。本件質押借款與解約金,並非保 險人依保險契約對「受益人」所為之給付,核與上揭財政部七十年函釋規 定不合,是系爭質押借款及解約金,自非屬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免納所 得稅之範疇 ※ 引述《hercales (夢空界)》之銘言: : ※ 引述《ahirchu (胖恐龍...)》之銘言: : : 或者是有相關依據跟解釋 : : 謝謝 : 保險金的給付是不用繳納所得稅的,這是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的 : 但是保費具有節稅的效果,因此如果中途辦解約的話 : 那這些錢就要補繳稅,因為之前有抵稅過 : 而生存保險金的給付問題 : 生存保險金本身是不列入所得稅計算,但會被贈與稅給課到稅 : 如果生存保險金是給自己就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如果是給子女那就有甑與稅的問題 : 但父母給子女有220萬的免稅額度(98/01/23以後的贈與行為) : 所以,絕大多數的情況是生存保險金是不用繳稅的(要課到稅,保額跟保費都很驚人) : http://blog.sina.com.tw/life080/article.php?pbgid=5289&entryid=7595 : 保單分紅有待補充 -- 坎坷世路 踏遍傷心之地 滄桑歲月 一生不平之事 半紙虛名 誤我五倫橫逆 一劍輕生 弒師弒父傷身 黃泉不容 求死談何容易 舉目茫茫 殘杯冷酒無味 拔劍四顧 斷腸強認嚎泣 兩聲猿啼 驚動客夜難寢 江湖冷落 莫道男兒無淚 滿川紅葉 盡是眼中血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16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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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幫他們加上顏色.不然還是有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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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6:21, , 2F
看主旨那段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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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記得~是否保險實現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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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7:15, , 4F
去做分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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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gnPOA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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