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重大傷病的疾病定義
很早前就想買重大疾病險,但仔細看過條款後,對它的疾病定義有很大的疑慮
舉例來說:(這是台灣人壽的條款,其他家應該也差不多吧?)
1. 心肌梗塞: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
三條件: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心肌脢的異常升高。
但根據JAMA 2000年的一篇paper (研究對象為434,877名已證實有心肌梗塞的病人)
http://jama.ama-assn.org/cgi/content/abstract/283/24/3223
33%的病人在發作初期完全沒胸痛症狀
在一篇1977年的paper中,甚至指出25.5%的急性心肌梗塞住院病人沒有胸痛症狀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910714
另外什麼叫作典型胸痛症狀呢?很高比例的病人的胸痛是不典型的
如果病人只有上腹痛或上臂痛,那麼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至於心電圖,也有另一篇paper指出,20%的病人在初期的心電圖是正常的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0751787 (10,689名病人)
而如果病人有傳導阻礙或裝心臟節律器等,醫師又沒有病人過去的心電圖做比較
是很有可能無法根據心電圖做出急性心肌梗塞的診斷的
另外心肌脢的升高是需要時間的,如果急診醫師根據心電圖和胸痛做出診斷
病人緊急去做 PCI(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術後心肌脢才開始升高
但是做完PCI後本來心肌脢就會升高,這種狀況下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而如果病人心肌梗塞發作時當場死亡,或等不到心電圖或心肌脢的變化就死亡
但死後的病理解剖證實是心肌梗塞,照常理判斷保險公司是應該理賠的
可是如果照條款來走,病人家屬卻是一毛錢都拿不到
2. 腦中風: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
能障礙者。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腦神經專科醫
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
(1) 植物人狀態。
(2) 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者
(3) 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
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4) 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
失語言症者。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
致不能做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從字面判斷,以下兩種情形是得不到理賠的:
1. 中風後六個月內死亡。
(而且即使沒有死亡,在中風後六個月內是拿不到一毛錢的)
2. 中風後經過復健,六個月後可以用助行器行走,或用湯匙進食食物等
可是上面這兩種狀況占的比例很高,第一種情況我有查了一下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9038914 2009年 Stroke 549人
以出血性腦中風來說,50.3% 的病人會在30天內掛掉,59.0% 在一年內掛掉
而且出血性腦中風的死亡率跟在過去十年的相比完全沒進步
http://jnnp.bmj.com/cgi/reprint/77/7/826.pdf 2006年 1135人
以缺血性中風來說,80歲以上和80歲以下的病人
3個月內掛掉的比率分別為 35% 和 18%
至於第二種情況我不想查了,反正比例還不低就是
保險公司的條款很明顯參考巴氏量表,至少要25分以下才能達到中風理賠標準
http://summitco.i-trend.com.tw/data/h2.htm
各位周遭的親友,中風後六個月仍如此嚴重的比例多高呢?
3.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指二個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的衰竭而必須接受定期透
析治療者。
腎衰竭須定期透析可以領重大疾病卡,而且無相關疾病,以現在的醫療水準會
變成慢性腎衰竭的機率有多高?就算是糖尿病、高血壓、腎絲球腎炎、其他腎
炎等,要轉變成慢性腎衰竭需要定期透析,也要好幾年,這段期間重大疾病險
無法帶給我任何保障。
而如果是藥物、結石、感染等造成的,因為其病程短,是否就不符合保單條款
上「慢性」的定義了呢?
4. 癱瘓:係指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包括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
肢,各有三大關節中之兩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關節機能的喪失係指
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關節機能的喪失係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
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超過六個月以上,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肘、腕關節,下
肢三大關節包括股、膝、踝關節。
照其定義,至少要六個月後才能拿到保險理賠,而且理賠金額遠比不上意外險
另外癌症的部分,如果已經有防癌險和實支實付醫療險,或再加個日額
又有重大傷病卡,好像沒什麼必要為了癌症去買重大疾病險?
重大器官移植包括其併發症,也可以領重大傷病卡,醫療險會理賠
骨髓移植還另有防癌險可以理賠
另外重大疾病險還必須移植"後"才會理賠,無法應付移植前的醫療開銷和雜費?
我思考過後,覺得重大疾病險對我的保障主要是突然中風(機率很低)、突然心肌
梗塞(幾乎不可能)、突然需要器官移植(幾乎不可能)
那如果我只要這些保障,可以有更好的選擇嗎?
還是我其實誤解了保單條款,重大疾病險對它所涵蓋的疾病的保障很充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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